佛山市深入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
近年来,佛山市司法局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为突破口,深入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成效显著。2018年至今,全市共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31324宗(其中认罪认罚案件18995宗),案件数量年均递增约70%,累计投入专项经费1300多万元,有力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一是及时制定工作指引。为开展好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市司法局第一时间组织专题调研,对工作措施、案件数量、办案补贴、存在困难等进行全面摸底;联合市中级法院及时出台具体实施意见,从覆盖范围、流程衔接、机制保障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为全市稳妥有序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提供指引。二是完善法援工作站点建设。佛山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分别在看守所、人民检察院设置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并派驻值班律师在工作站点现场值班,为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申请等服务,并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站各项规章制度,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三是加强案件监督。坚持从源头把关,指派政治素质过关、业务水平较高和工作经验丰富的律师办理案件;对于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重大敏感案件,优先指派政治素质过硬、具三年以上刑事辩护执业经历的律师担任辩护人,确保案件承办质量和社会效果;定期组织对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进行质量评查,指导监督案件承办机构和人员不断提升办案质量。四是强化经费保障。加强与市、区两级财政部门沟通,及时申请追加法律援助专项经费,全市法律援助专项经费从2018年的180万元增加到2020年的554万元。同时,细化补贴发放标准,对律师在有看守所、检察院值班及办理案件,及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和发放补贴,个别疑难案件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适当增加补贴,不断提升律师参加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工作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