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荣获“2020法治政府建设优秀城市”奖
2021年1月24日,由司法部主管的《法治日报》《法治周末报》等共同主办的第六届社会治理创新论坛暨“法治影响中国典范案例”发布会在北京召开,佛山市荣获“2020法治政府建设优秀城市”奖,《法治化营商环境“佛山模式”》案例入选《法治影响中国典范案例汇编》,市司法局获得“2020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优秀组织”。人民网专题报道2020社会治理创新典范发布情况和佛山市优秀案例。获此殊荣,是佛山市政府一路以来厚积薄发,始终坚持将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始终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职守责,始终坚持以法治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之成效。
一、法治护航,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一是持续向基层放权,经前后七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现85%以上事项和99.5%以上业务在区、镇(街道)办理。二是持续推进商事登记改革,全国率先推行365天24小时不打烊商事登记模式和24小时智能商事登记系统,办照时限最快5分钟。三是在全国率先创新打造“3+5”商事制度改革模式,优化审批流程,开办企业全流程平均用时0.41天,设立登记即时办结率96.69%、当场办结率达99.58%,排名全省第一。四是推进“双容”工作机制,出台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包容审慎监管清单,对市场主体首次发生的57种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于处罚。五是减税降费、放水养鱼。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降成本“粤十条”“佛十条”,减轻市场主体负担。
二、法治强基,社会治理能力不断提升
一是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格局,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推动立法,以高质量立法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佛山市自取得地市立法权以来,发布了包括《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佛山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在内的7部地方性法规和11部地方政府规章,居全省地级以上市前列。二是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稳定提升。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规范管理规文,在全省率先开发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实现对规范性文件全流程信息化管理。三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全省首创重大行政决策“7+1+1”管理模式,以重大行政决策4大目录及绩效管理有效推进决策工作;在全省率先成立“四套班子”联合法律顾问团,提升决策质量。
三、法治开路,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不断深化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做法在全省推进会上做经验介绍。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两平台”工作,借力平台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区、镇(街道)162个执法主体全部完成事前执法信息公示,行政案件上线及时率全省第一;创新“三合一”案卷评查方式,提升评查质效,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健全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制度。出台《佛山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暂行办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三是深入推进阳光政务建设。佛山市政府网在第十九届中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2020)中获地市级政府网站总分第一,收获“十连冠”。四是推动复议工作上新台阶。成立佛山市行政复议调解中心,制定行政复议调解工作规则,配置行政复议调解室,创新举措获省司法厅高度肯定。
四、法治助推,公共法律服务格局不断完善
一是优化法律服务供给。全市建立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801家,每年接待群众来访来电咨询10万余次,为群众办理法律事项14万余件。二是突出精准化、常态化、数字化普法。在全省率先开展普法依法治理“育品类、提品质、创品牌”工作,构建多元化、立体化、精准化的普法宣传工作格局;深化“谁普法谁执法”普法责任制,在全省率先开展履职报告评议“回头看”活动。三是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开创新局面。深入推进落实人民调解法及广东省实施办法,受到省领导肯定;在全省率先成立市调解协会,在珠三角九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工作座谈会上作经验介绍;“访调”“诉调”“警调”对接人民调解组织不断向镇街下沉;创建佛山市群众诉求服务体系,打造新时代佛山“网上枫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得到最高人民法院、省委政法委、省高院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