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在全省率先建立“四调对接”机制全方位夯实调解工作基础

发布时间:2021-01-08 10:13 来源:市司法局 【字体:

  2020年以来,佛山市司法局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对接机制,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先后分别与市信访局、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关于完善规范“访调对接”工作机制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规范“警调对接”工作机制的意见》《关于推进检调对接机制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诉调对接机制的实施意见》,在全省率先从制度上建立健全“访调、检调、警调、诉调”四个对接机制。2020年,佛山市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及调解员围绕扫黑除恶、市域社会治理、创文、乡村振兴、村(社区)“两委”换届等工作重心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87万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74万件,成功率97.71%,调解协议金额12.92亿元,有力地维护了基层的和谐稳定。

  面对新形势下基层社会治理面临的矛盾纠纷多元化和复杂化趋势,佛山市司法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系列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中央、省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工作部署,坚持系统化、规范化、社会化工作思路,多措并举,全力推进调解工作发展。一是自2018年省厅印发《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来,市司法局先后与市委政法委等部门联合出台《佛山市构建群众诉求服务体系 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打造新时代佛山“枫桥经验”的实施意见》,对建立健全“四调对接”机制提出了明确的顶层设计、推进路径和发展目标。二是在全省率先推动成立了地级市“三调融合”平台—佛山市调解协会,提升调解工作行业指导水平。佛山市调解协会由单位会员与个人会员共同发起,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成立,实体化运作。调解协会聚焦“大调解”工作理念,形成“两结合”管理合力,发挥各类调解组织和调解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统筹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各类调解资源。三是出台《佛山市调解专家库管理办法》《佛山市调解专家库工作补贴操作规则》。组建涵括法学、心理学、婚姻家庭、劳动人事、医疗卫生、知识产权、金融保险、司法鉴定等行业专业领域的568名调解专家,对专家的选聘、解聘、抽取、使用、监督管理作了明确规定,使专家库的组建、日常管理和维护规范有序、有章可循,充分调动专家开展工作的积极性。四是加强与市信访局、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沟通,在总结基层人民调解做法经验的基础上,出台“四调对接”的工作意见,明确“四调对接”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工作目标,细化相关工作措施和要求,规范对接程序与文书,构建了“四调对接”机制的系统性制度。五是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广东省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佛山市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强化行政调解工作要求为契机,出台《佛山市行政调解工作指引》,完善行政调解组织架构,规范行政调解程序和文书档案,召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行政调解任务较重部门参加的专题会议,扎扎实实推进行政调解工作。六是成立市行政复议调解中心,建立相关工作规则,为全省复议调解工作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佛山样板。

  下一步,佛山市司法局将全面推进“四调机制”落地见效,彰显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功能与效应,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将和谐稳定创建在基层,进一步推动以人民为中心的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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