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机关党委(纪委)顺利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发布时间:2017-07-13 10:38 来源:市司法局 【字体:

  7月11日,市司法局召开机关全体党员大会。会议宣读了上级关于同意成立中共佛山市司法局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以及同意公推直选局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的批复,通过了大会选举办法以及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按程序要求选举产生了局机关党委(纪委)的委员、副书记、书记。

  会上,局党委书记赖洪健同志就选举工作进行了说明并作了强调。他指出,经请示上级同意,撤销中共佛山市司法局机关党总支,成立中共佛山市司法局机关党委(纪委),这是市司法局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大会将选举产生机关党委(纪委),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成立机关党委(纪委)有利于进一步明晰局党委、机关党委和党支部的工作职责,更便于开展发展党员等工作。希望大家以此为契机,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上级机关和局党委的决定要求上来:一是各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坚持“一岗双责”,层层压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把严的规矩建起来,把严的风气树起来,更好地推动局机关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落实;二是各级党组织尤其是各基层党支部要突出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打基础,促规范,坚持“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断丰富党建工作载体;三是广大党员要加强党性锻炼,坚守对党忠诚的“生命线”,始终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在各自岗位争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四是新选出来的机关党委(纪委)要不负重托、不负众望,认真履职,发挥表率作用,为推进我局机关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作出应有贡献。(局政治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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