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仲裁委员会LOGO更换简讯
为配合佛山仲裁委员会品牌形象建设和发展战略的实施,进一步提升我会LOGO的识别性和传播效果,不断提升我会的形象和影响力、不断提升我会的知名度,决定从即日起更改LOGO,新LOGO展示如下:
佛山仲裁委员会LOGO
本LOGO从符号化、图章化的角度来构成整体标识;糅合了佛山的地方属性(佛山市地图);形式完整圆满、意念概括;
色彩选用理性冷静的蓝色调,体现办案程序透明公开,公正与公平;
整体左右均衡与圆形的形式,着力表达公平公正、圆满解决纠纷和意涵。
F、S、A、C四个英文,分别代表:Fo(佛)、Shan(山)、Arbitration(仲裁)、Commission(委员会)。
备注:
佛山仲裁委员会自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新LOGO标识,官网(http://www.fszc.gov.cn/)、文件、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qq群等均统一采用新的LOGO标识(后附样图),与佛山仲裁委员会相关的广告、印刷品、名片资料以及相关辅料等的LOGO均将陆续更换。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特此通知!
佛山仲裁委员会
2016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