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司法局召开2017年安全工作会议
赖洪健局长对监所安全提出六点要求
3月22日,市司法局召开2017年安全工作会议。新任局党委书记、局长赖洪健同志和分管安全工作的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吴居贵同志,佛山监狱、市强戒所分管领导,局办公室、监所科、监所分管监管、生产安全工作负责人,以及各监区(所)监区长(大队长)等参加了会议。
佛山监狱和市强戒所领导汇报2016年监管安全、生产安全的情况;局监所科领导传达了上级有关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吴居贵同志总结了2016年市司法局安全工作,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和面临形势,部署了2017年安全工作重点任务。
赖洪健同志结合自身的工作经历,以谈心方式勉励广大干警特别是中层骨干,既要依法依规履职、坚守廉洁底线,又要大胆履职、努力工作,不断开创监所安全工作新局面。同时,他对做好我市监所安全工作提出了六点要求。
一是加大强化安全的意识理念。安全包括场所安全、监管对象安全、生产安全。要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不要习以为常、司空见惯,增强做好监所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是分解明确安全的职责任务。要落实安全“一岗双责”,签订责任状,制定工作指引,责任到部门、到个人。
三是定期实施安全的排查检查。对重点人员、重点区域、重点环节进行逐项排查,认真查找风险点、安全隐患,做好安全的处置预案,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
四是严格落实安全的规范流程。要认真执行操作流程、工序、标准,不走样、不变形,形成自我约束、自觉遵循的管理机制;对具体隐患落实到专人负责,以“拉清单、销案式”方式管理。
五是改进完善安全的场所设施。要加强场所的硬件建设和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该更新的及时更新、该购买的劳保用品要及时购买,不能拖沓、吝啬。
六是切实提升干警的能力素质。安全问题主要靠人来执行落实,要发挥人的主体作用、能动作用,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从根本上、源头上确保安全稳定。
会上,赖洪健同志还分别和监所主要领导签订了2017年安全工作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