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17-04-24 14:17 来源:市司法局 【字体:

  4月21日上午,我市召开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传达中央、省会议精神以及学习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批示精神,总结交流2016年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今年工作任务。市司法局班子成员,各科处室所负责人、市律协会长,各区司法局、监所班子成员,各镇(街)司法所所长参加会议。  

  会上,各区司法局对前一阶段工作情况和下一阶段工作计划进行了汇报交流。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夏莉同志对加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作了工作部署。局党委书记、局长赖洪健同志作了题为《党建引领 固本强基 为佛山社会安全稳定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的主题报告,他充分肯定了2016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成绩,对2017年各项工作作了部署安排。此外,他以谈心形式,对大家如何抓好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抓机构、场所和队伍建设。善于借势借力,充分研究学习上级文件以及上级领导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指示新要求,积极向各级党委政府争取支持,加大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经费、场所保障力度;沟通协调是非常重要的领导能力和领导艺术,良好的沟通能给司法行政系统带来更多的支持,促进工作发展。

  二是抓制度建设和工作机制完善。结合队伍建设新特点新要求,以“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为目标,用制度管事、管人,促进工作规范化。最近,市局制定印发了《佛山市司法局机关财务管理规定》、《关于请(休)假和外出报告的管理规定》等9个内务管理制度,从财务资产、人事党务、文秘保密、后勤内务等方面予以规范,促进机关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制度化。各地可以参考执行。要加强调研,尽快出台两个标准:全市基层司法所建设标准,不断夯实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根基;全市社区矫正指挥中心的建设标准,推进我市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

  三是抓工作的方式、方法和策略。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发展提出重要批示,要求广东“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尤其要学习“坚持新发展理念”,有了新发展理念,工作才有方法、对策和思路。工作中要多思考、多借鉴、多学习,多向老同志学、兄弟单位学。区局、监所和各司法所要锐意进取、担当有为,争取出品牌、出亮点。要强化宣传沟通,及时将当前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创新点向上级以及区委、区政府报告,争取重视支持,不断推进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上,还印发了《佛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十三五”规划》、《佛山市2017年公共法律服务督导工作方案》、《关于加强司法行政机关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区局、监所、部分司法所经验做法等材料。

 

会议现场

局党委书记、局长赖洪健同志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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