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鲁毅发表署名文章--用法治护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鲁毅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佛山实现了由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的历史性跨越,已经基本建成小康社会,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面向未来,为实现更高水平的发展,市委着眼于实现第二个百年目标,在佛山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上进一步明确提出打造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宜居宜业宜创新的高品质现代化国际化大城市,迈向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走好新征程、实现新发展,必须树立法治思维、弘扬法治精神、凝聚法治力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用法治激发市场活力、培育创新动力,加快打造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面向全球的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加快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需要政府以法治理念和法治方式来激励创新精神、保护创新成果。要依法完善市场机制,加大市场监管力度,营造人人守法、人人创新的良好氛围。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快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支持禅城区人民法院新城知识产权法庭深化改革探索,通过公正司法,营造鼓励创新、支持创新、保护创新的法治环境,向全国乃至全球传递佛山保护知识产权的决心和力度。民营企业是创新的主体,是打造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的重要支撑。要把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着力破解民营企业发展瓶颈。鼓励企业恪守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等经营品质,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形成良好的营商习惯和自我约束机制。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激发企业家创新热情。
用法治推进城市治理、塑造城市文明,建设宜居宜业宜创新的高品质现代化国际化大城市。当今社会,城市综合实力的竞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城市法治环境的比拼。法治在城市治理中发挥着基础性、规范性、保障性的作用。佛山坚持以人为核心建设宜居宜业宜创新的美好家园,要求将法治融入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全过程。要坚持以高水平规划引领城市现代化,强化城市规划的法定性,依法编制和实施规划,全力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格局。依法严把质量关、安全关,高标准建设支撑新一轮发展的交通、水利、通信、电力等现代化基础设施,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以镇村现代化促进城市现代化,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和综合承载力。探索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以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改善生产生活生态环境,着力提升城市治理的法治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加强环境保护执法,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零弹性、零余地,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城市。把法治建设与文明创建结合起来,以法为鞭,惩戒不文明行为;以法为盾,保护文明行为;以法为灯,照亮文明行为。
用法治凝聚改革共识、推动改革实践,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继续勇当先锋。佛山地处改革开放前沿,全面深化改革已经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改革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挑战之多前所未有。我们要在全面深化改革中保持先发优势、发挥先锋作用,必须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保证改革方向,化解矛盾纠纷,寻求社会共识,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有序稳妥推进各项改革。用好地方立法权,通过立法引领和推动各领域改革,实现改革与法治同步推进。改革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及时上升为地方性法规。要充分利用宪法和法律预留的改革空间和制度条件,大胆探索,勇于创新,营造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深化“放管服”改革,用行政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加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政府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超前引领,主动谋划、精准发力,实现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的有机统一、良性互动。建设法治政府,把政府工作重点转到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上来。
用法治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稳定,建设更高质量的民生幸福城市。依法保障人民共享发展成果,是推进依法治市的重要课题。只有通过法治协调利益关系,加强权利救济,才能更有效地维护群众权益、保持社会和谐稳定;通过法治扩大公民有序参与,凝聚民智民力,才能最大程度凝聚共识、形成合力。未来五年,佛山建设更高质量的民生幸福城市,要从解决人民最关心的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药卫生、住房等问题入手,依靠法治营造更加公平、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以法治思维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强化法律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引导和支持人们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贯彻落实好“七五”普法规划,紧贴市民生产生活,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法治建设各环节和社会生活各领域,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精准普法,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镇(街)、村(居)为重点,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均等化,持续提升法治服务民生、服务现代化建设的水平。
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推动形成全社会尊崇法治、践行法治的良好氛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依法治市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要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知法、懂法从而带头守法,树立对法律的敬畏意识,时刻保持清醒的“法治头脑”。要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针对性地加强党员干部党纪法规学习,树立党员干部学法用法守法意识,提高依规行使权力的能力,实现从注重依靠行政手段向注重依靠法治手段的转变。通过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头学法用法守法,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为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让良好的政治生态、社会生态在法治轨道上成长,让公平正义普照佛山每一个角落,是全体市民的共同期盼。只要我们坚持在全社会弘扬法治精神,深入推进依法治市,就一定能开创法治佛山建设新局面,一定能走好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