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普法办印发“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6月5日,市普法办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印发了《佛山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对市直单位普法职责予以明确。
5月17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市普法办结合佛山实际,对全市47个行政执法部门、司法部门和群团组织负责普及宣传的法律法规进行梳理,制定责任清单。具有两大特点:一是分门别类。责任清单分为三大板块:行政执法部门宣传本部门执行的法律法规;司法部门宣传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工青妇等团体宣传面向特定社会群体的法律法规。二是精准普法。清单对47个市直单位的重点法律法规予以明确,涉及的法律法规多达上千部,均明晰到具体部门,如涉及市司法局承担的近20部法律法规。清单定性和定量相结合,指引清晰,责任具体,操作性强,便于各市直单位执行。(局法宣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