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局长赖洪健:法治引领,为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 营商环境大家谈·局长篇10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7月12日,佛山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赖洪健接受佛山传媒集团专访。赖洪健表示,市司法局将积极发挥法治引领作用,重点围绕企业在市场准入、产权保护、投融资、公平竞争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协助有关部门加快相关立法,为全市各类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将推动佛山市营商环境相关立法
“法治化是市场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的保障和基础。市司法局重点从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守法等环节综合施策,发挥参谋助手、立法引领、执法监督、专业服务、矛盾化解五大作用,努力打造佛山一流法治化环境。”赖洪健表示,与先进城市相比,佛山地方立法质量和精细化水平有待提升,城乡建设管理和环境保护的项目偏多,服务于大湾区建设、促进产业发展的法规规章不够多;同时存在各区法治建设发展不平衡,基层执法力量相对不足;优质的涉外法律服务供给不足等短板。
赖洪健表示,市司法局立足司法行政职能,围绕市委“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中心任务,迅速出台了《佛山市司法局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打造佛山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的实施方案》,从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守法等各环节采取20条措施,为全市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法治力量。
“我们将与市人大法工委一起推动佛山市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方面的立法工作,清理一些不规范的、限制公平竞争的政策和制度规范性文件。”赖洪健表示,市司法局将发挥立法引领作用,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构建稳定公正可预期的制度保障,重点围绕企业在市场准入、产权保护、投融资、公平竞争等方面遇到的困难问题,协助有关部门加快相关立法。
同时市司法局将积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科学专业精准的审查意见,严谨高效做好党委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行为以及政府为当事人的重大合作项目和重大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防止政出多门、政策效应相互抵消,防止地方(部门)利益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扩大律师服务民营企业覆盖面
今年市司法局继续以“营商共建、律企同行”为主题,采取政府购买方式组织开展律师服务民营企业专项活动,组织40家律师事务所为佛山有法律服务需求的200家中小民营企业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赖洪健介绍,截至目前,40家律所已安排151名律师参与服务民营企业项目,实地走访企业41家,为企业提供民法典宣讲、出具法律意见、参与纠纷调解等法律服务162件次。
接下来,市司法局将进一步扩大律师服务民营企业的覆盖面,包括多平台共同推动,为民营企业提供线上+线下免费法律服务咨询;鼓励市、区继续积极探索利用微信小程序等创新手段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进一步扩大法治体检覆盖面,对中小微、科创和初创企业法律服务项目减免收取律师费用等措施,让更多民营企业得到实惠。
针对五区法律服务不平衡问题,将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引导更多律师参与服务民营企业活动,组织律师到高明、三水区开展服务。同时,充分利用省司法厅试点政策,探索推进民营企业公司律师试点工作,指导企业做好公司律师申请和提供审核、报批等便利服务,推动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为佛企“走出去”提供法治保障
近年来,随着“一带一路”倡议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推进,越来越多的佛企走向国际,也面临着许多涉及法律层面的挑战。赖洪健表示,目前全市涉外律师事务所有5家,近年来办理涉外案件100多件。
佛山还组建了由62名律师组成的全省首个涉外商事法律服务志愿团;成立了由57名律师、公证员、仲裁员等专业法律服务队伍组成的佛山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法律服务团,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涉外案件主要是合同纠纷、商标知识产权纠纷等。我们目前的短板是涉外方面的法律人才较少,同时律师所涉外服务的水平、知名度还需要不断提升。”赖洪健表示,接下来,将进一步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服务机构的交流合作,支持和推动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引进来”,与港澳律师所以合伙联营形式开展合作;同时进一步发挥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法律服务团作用,为佛山企业“走出去”提供更优质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