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7律师获聘市长法律顾问

发布时间:2016-12-07 09:19 来源:市法制局 【字体:

作为“政府高端法律智囊”将发挥各自专业特长促进政府科学决策、依法行政 

    广州日报讯 (记者黄健源、邓柱峰)第二届市长法律顾问聘任仪式昨日举行,资深律师杨小菁、何万龙、吴兴印、张晓峰、陈达成、钟坚、曹建宇7人从副市长蔡家华手中接过聘书,正式成为佛山市第二届市长法律顾问,聘期两年。随着社会对政府及其部门依法行政的要求越来越高,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作为“政府高端法律智囊”,市长法律顾问将发挥各自专业特长,促进政府科学决策、依法行政。 

    佛山作为广东省创建珠三角法治政府示范区指定的政府法律顾问服务先行试点,早在2014年11月,市政府便印发了《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聘任杨小菁等7人为市长法律顾问的决定》,聘任了首届7名律师作为市长法律顾问。 

    为使市长法律顾问更好地服务于佛山的法治政府建设,以及依法行政工作,市主要领导专题听取了市长法律顾问工作的情况汇报并作出重要指示。根据指示精神,市法制局牵头,在第一届市长法律顾问的基础上,挑选了7位法律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工作责任心强、作风正派的资深专职社会律师,作为第二届市长法律顾问。 

    记者了解到,7名获聘的市长法律顾问均为佛山资深律师,都是从业至少15年以上的律师事务所主任,过半数执业超过20年,在业内有很高的专业水平和声誉,并拥有雄厚的法律职业团队。其中,陈达成律师为佛山市律师协会会长,执业26年,有丰富的处理法律事务经验。而杨小菁、何万龙、吴兴印、张晓峰、钟坚、曹建宇6位律师均为市或区现任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对佛山的政府法制工作情况非常熟悉。 

焦点关注 

市长法律顾问的职责是什么? 

    佛山市法制局近日印发《佛山市人民政府第二届市长法律顾问工作职责》,对市长法律顾问的职责、工作任务、要求、监管和考核等问题进行了明确。本届市长法律顾问采取“团体顾问”方式,在政府重大决策前,顾问团队将根据相应专业领域,以整体或个人等更灵活的方式,提供更为专业的法律意见。 

    市长法律顾问由市政府聘请,按要求就政府重大涉法事务为市政府领导提供法律服务,具体承担的职责包括:为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参与重大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审查重要法律文书;参与政府重大经济项目、经济合同、合作协议等的研究论证审查工作;参与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和政府重要规范性文件草案的研究论证和评估;代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参与处理涉及法律事务的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需要市长法律顾问参与的其他事务。 

    据介绍,市长法律顾问的聘期为2年,在聘期间的报酬为每人每年2万元(公务员身份的市长法律顾问除外),市政府法律顾问机构应当与市长法律顾问分别签订顾问合同。市长法律顾问代理诉讼、仲裁案件或工作量较大的非诉讼法律业务,另行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报酬另议。 

第一届市长法律顾问做了啥? 

    市法制局局长吴文志表示,2014年年底,佛山率先在全省推行“一对一”市长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7位法律专家、资深律师担任市领导的法律顾问,为佛山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合同、重大立法等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 

    据统计,第一届市长法律顾问共参与处理政府涉法事务68件,参加会议70余场,提供法律文书41份。其中,在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合同方面,市长法律顾问参与了佛山轨道交通建设及运营模式、特许权经营合同、一环西拓工程等多个项目的合法性论证和审查。其中,在轨道三号线特许经营权模式论证过程,全体市长法律顾问参与了对轨道运营模式的研究,并集体提交近万字的审查报告,为市政府决策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意见。 

    在地方立法方面,市长法律顾问广泛参与了政府立法计划的拟定以及立法文本的起草、修订和专家论证等各个环节,为佛山出台首部地方性法规《佛山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以及首部地方规章《佛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等多项重大立法发挥了积极作用。 

    此外,市长法律顾问还为佛山出台提振民企信心40条措施,关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农村宅基地流转改革,佛山高新区等三大平台的科技成果转化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等一系列重大改革、重大行政措施提供可行性研究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摘自广州日报2016年12月7日FSA1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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