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明年立什么法市民有话事权
有重大意见分歧,要召开立法听证会
羊城晚报讯 记者黄晓晴、通讯员常凯报道:地方性法规的草案以及地方政府规章如何制定,佛山有了规定。记者获悉,佛山市政府制定的《佛山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和制定地方政府规章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于7日正式印发施行。按照《规定》,市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地方政府规章,市民在立项、起草和审查阶段都有话事权。
《规定》分总则、立项、起草、审查、决定与公布、解释与备案、修改与废止、附则八章,共53条,对政府参与立法的全过程作出了规范,例如,市人民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提出、起草部门的起草要求、政府法制机构的审查要点、市人民政府的审议决定程序等内容。
另外,《规定》明确,在立项、起草和审查阶段都需要征求公众意见,确保公众的参与权,做到“开门立法”。
此外,对于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有关部门、组织或者公民对其存在重大意见分歧的事项,起草责任单位还应当召开立法听证会。
(摘自羊城晚报佛山新闻A1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