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佛山第二届市长法律顾问受聘——做好市政府法律参谋,为建设“法治佛山”出力
佛山日报讯记者莫璇报道:昨日,杨小菁、何万龙、吴兴印、张晓峰、陈达成、钟坚、曹建宇等7位资深律师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蔡家华手中接过聘书,成为佛山第二届市长法律顾问,聘期两年。这也是“法治佛山”建设中的重要一环。
2014年佛山在全省率先设市长法律顾问团,建立起“多模式、多层级”法律顾问体系,为佛山重大决策、制定规范性文件、重大经济合同提供法律意见;参与重大行政、民事、经济等诉讼案件办理; 协助处理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监督等重大疑难或突发性事件,两年来共参与处理政府涉法事务68件,参加会议70余场,提供法律文书41份,产生良好的效果及社会影响。
蔡家华表示,要充分认识,高度重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义。法律顾问紧紧围绕市政府中心任务,致力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既为政府重大决策、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立法提供法律保障,提升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又充分发挥桥梁作用,向社会传递了政府依法行政的信心与决心。
第二届市长法律顾问将创新采取“团队顾问”方式,在政府重大决策前,根据相应专业领域,以整体或个人等更灵活的方式,提供更专业的法律意见。市长法律顾问团成员之一、广东东达昊律师事务所主任陈达成表示,对于一个有着20多年从业经验的律师来说,受聘为政府法律顾问深受鼓舞,这不仅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担当。顾问们将积极履行好职责,当好市政府的“法律参谋”。
“各位顾问都是佛山法律界的资深人士,希望大家切实发挥好特长,履行好职责,为法代言、为政献言、为民建言,争当依法行政助推器、科学决策智囊团以及沟通百姓传声器。”蔡家华希望法律顾问尽职尽责,积极参与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促进依法办事。同时要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保障法律问题日常管理、考核评价等长效机制,确保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行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蔡家华表示,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把向法律顾问咨询作为工作习惯,把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和建议作为决策办事的必经程序。
市法制局局长吴文志表示,目前已进一步完善市长法律顾问的管理制度。经市政府同意印发《佛山市人民政府第二届市长法律顾问工作职责》,在总结第一届市长法律顾问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市长法律顾问的职责、工作任务、要求、监管和考核等问题进行了明确。近期还将就重大项目成立专门法律顾问团。
(摘自佛山日报2016年12月7日A0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