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佛山创建珠三角法治政府示范区 推出多个重点领域改革

发布时间:2016-03-11 09:21 来源:市法制局 【字体:

力争每年制定3~4部政府规章

佛山日报讯记者王轲通讯员常凯报道:从今年起,我市力争每年制定3~4部政府规章,市政府及其部门要全面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听证活动。近日,市政府印发《佛山市创建珠三角法治政府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对今后三年法治政府示范区的创建制定了任务和目标。
  《方案》提出,到2018年在我市全面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为我市全面建成高水平小康社会目标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年底前政府权力清单全公布
  在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方面,《方案》提出多项改革。全面深化权责清单制度,今年年底前,全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把行使的各项行政职权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对应责任等,都向社会公布。对接推广自贸区改革试点经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劳动者权益保护、知识产权纠纷解决和商事仲裁机制。
  在推进行政审批简化上,《方案》提出要健全行政审批“一网式、一门式”服务,并向其他行政许可领域推广。到2017年实现行政审批程序化、标准化、科学化。完善《佛山市进驻网上办事大厅服务事项目录》,将所有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推上网厅,推进“一网通办”。
  建重大决策终身追究责任制
  《方案》 在深化行政决策制度改革,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上,推出了一些具体措施。
  《方案》提出,2016年制定《佛山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2016年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要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2017年各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也要做到。
  在推进重大决策公众参与机制方面,《方案》要求,2016年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要全面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听证活动,2017年各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要全面开展。同时,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要健全重大决策专家论证制度。今年我市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制定专家库的管理办法,让专家在决策中真正发挥好作用。
  《方案》明确提出,要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其倒查机制。这也就是说,行政决策不是做了就做了,还得承担责任。《方案》明确,2017年年底前制定我市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办法,加强决策记录和档案管理,对决策违反程序、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清理审查规范性文件
  政府立法工作将进入“快车道”。《方案》提出,今年起力争每年制定3~4部政府规章,2017年建立立法项目储备机制,逐步建立完善的政府立法体系,更好发挥立法的引领作用。政府规章实施满3年要进行立法后评估,自2016年起,每隔5年进行1次规章清理,对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与上位法相抵触、不一致,或者相互之间不协调的规章要及时修改或者废止。
  《方案》要求,在创建示范区期间内,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2016年,市、区、镇(街道)全面建立备案审查制度。已实施的重要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机关应当定期进行实施效果评估,并将评估意见作为修订、废止的重要依据。
  2017年年底前完成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

                                  (摘自佛山日报3月11日A0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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