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佛山出台首份 地方政府规章制定计划——首部规章拟聚焦 市容环境管理
南方日报讯 (记者/蓝志凌) 佛山首份地方政府规章制定计划已经正式出台。记者1日从佛山市法制局了解到,佛山市政府已于近日印发《佛山市人民政府2016年度规章制定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本年度将制定六个政府规章,涉及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物流快递实名制、西樵山保护等。其中,首部政府规章拟为《佛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首部政府规章制度拟于本月报送审议
《计划》显示,本年度规章计划分为制定项目和预备项目,均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三大领域进行制订。
其中制定项目共六个,包括《佛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佛山市食品集中加工中心建设与监督管理办法》《佛山市物流寄递实名制实施办法》《佛山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佛山市违法建设查处办法》以及《佛山市西樵山保护管理规定》。这也就意味着今年佛山将新制定7件政府规章。
同时,根据《计划》时间表显示,在7件拟制定的政府规章项目中,《佛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将于今年3月报送市政府审议,拟成为佛山出台的首部地方政府规章。佛山市法制局相关负责人称,目前该规章已完成初稿,正向各有关单位及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而按计划,其余五个制定项目将依顺序按月送审,今年9月前拟将所有制定项目报送审议。
此外,《计划》中还列出了三个预备项目,分别为《佛山市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规定》《佛山市用电安全管理办法》《佛山市停车场管理办法》。而对于预备项目,上述负责人称,将按照“成熟一个审议一个”的原则,酌情在2016年或以后年度报送市政府审议。
“养犬管理”待时机成熟列入
首部地方政府规章之所以与市容和环境管理有关,“一方面是这与市民生活关系密切,市民关注度高。”佛山市法制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另一方面,目前佛山在市容和卫生环境管理方面出现如主管部门上下职责不对应、生活垃圾分类缺乏约束等一系列问题,都亟需通过立法予以解决。
事实上,在制订地方政府规章时,佛山一直积极“开门立法”,听取各方意见。去年获得地方立法权后,佛山市法制局于2015年8月,通过市政府和市法制局门户网站向各区政府、市各有关单位以及社会公众征集地方政府规章立法建议项目。
截至去年10月底,法制局共收到规章立法建议项目33项。“主要集中在城乡建设与管理方面,例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违法建设查处、实施相对集中处罚权等。”上述负责人称。随后,经过对规章立法建议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及成熟度等方面的研究,法制局最终形成规章制定计划建议稿。
而在意见搜集过程中,也有市民提出制定此前颇受关注的养犬管理规定,本次未纳入,“一是因为部门职责方面存在较大争议,二是参照已出台相关规定的城市,效果并不算好,但我们也在密切关注”。该负责人称,待条件成熟时会将其提出纳入政府立法计划的建议。
据了解,各项规章项目都将在起草、审查阶段广泛征求意见,市民可关注规章起草责任单位和市法制局的网站,提出建议。
(摘自南方日报2016年3月2日FC0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