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新建住宅要配套教育设施” 最受关注
羊城晚报讯 记者张闻、通讯员常凯报道:9月21日,佛山市2017年立法项目专家听证会在佛山市法制局举办,17位社会各界专家和佛山法制局工作人员对2017年的立法进程进行商讨。其中,代表对《佛山市城镇住宅区配建教育设施管理办法》的紧迫性均持肯定态度,“新建住宅配建教育设施”有可能进入立法时间表。
在本次讨论的28个建议项目中,与会专家意见最一致的莫过于要将《佛山市城镇住宅区配建教育设施管理办法》纳入2017年立法计划。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佛山全市新建的、居住人口超过1万人的小区超过60个,但新增小学不到10所;居住人口超过5000人的小区超过120个,但新增的幼儿园不到20所。为此,已经有人大代表连续3年提出该议案,希望尽快立法解决“学位房”问题。
据了解,其实,从2015年3月起,佛山市已出台了《佛山市城镇新建住宅区配建教育设施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截至目前,“暂行办法”已实施近两年,“今年政协收到的提案,其中最多谈到的就是教育配套问题。”佛山市政协委员、广东创誉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小菁表示,无论是从必要性、紧迫性、可行性来看,“配建办法”立法成熟度都已比较好。不过,也有专家表示应谨慎。佛山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查科科长潘媚就表示,由于“暂行办法”目前才实行两年,一些新配件学校才刚开学,害怕强行扩大规定会过于草率,“此外,配套并不是都能靠立法解决的,如果配建民办学校,主要还是应该靠市场的力量。”多数专家认为,住宅区配建,首先应对现在实施的“暂行办法”进行评估,“配建办法”应用领域应规范在新建小区。
在本次讨论的法案中,佛山市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建议的《佛山市散装食品管理条例》(下称“条例”)也引起了与会专家巨大争论。据介绍,目前佛山市经营散装食品的商户已经有5500多家,散装食品在生产、运输、销售等环节难以监控,“条例”可将上位法规定的监管权细化。不过,该“条例”的难点在于对于“散装食品”的定义十分模糊不清。“散装食品的定义是又宽又窄”,专家认为,说“窄”,是指食品是散装的,但“宽”,“条例”中散装食品的监管范围又包括食品原料,“那现做的算不算散装食品?我把包装商品拆开来卖,算不算散装食品?”多位专家表示,“散装食品”定义不清,立法较难监管。
本次讨论会还对多个建议项目进行商讨。其中,对佛山市环保局建议的《佛山市河流污染防治条例》,与会专家认为,根据省人大精神,各地对河流的地方性法规只能对境内河流进行地方性法规立法,“一些跨境河流超出了地方性法规的权限。”对于《佛山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与会专家一致同意探索立法。
此外,对于公众意见提出的在噪声和光污染方面进行立法。与会专家认为,目前对噪声污染的防治整洁并不在立法,而在于缺乏执法依据,“例如,如果执法人员来到的时候,噪声源已经没那么大了,或者承诺改正,但事后又不改,这些执法证据怎么找”?
(摘自羊城晚报2016年9月22日A13版佛山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