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重大决策严重失误 “一把手”依法追责
明年底前制定佛山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办法
广州日报讯 (记者刘艺明 通讯员常凯)昨日,佛山法制局向媒体通报,佛山近日制定了《佛山市创建珠三角法治政府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根据该《方案》要求,从今年开始佛山将力争每年制定三四部政府规章,同时每隔5年进行1次规章清理。对于政府的重大决策,佛山将推行公众参与机制,若出现决策违反程序、严重失误,将依法追究“一把手”责任。另外,“权责清单”也有了明确时间表,2017年将落实权责清单考核问责制度。
明年将“权责清单”纳入考核
《方案》首先列明要全面推行“权责清单制度”,进一步完善市、区两级政府权责清单,编制公布镇(街道)权责清单。
《方案》明确了两年内的具体目标:今年年底前,将全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行使的各项行政职权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对应责任等以清单的形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到2017年,要建立落实权责清单考核问责制度,将部门实施权责清单的情况纳入绩效管理。
据介绍,权责清单简单来说,就是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搞好权责清单工作的意义,不仅是让老百姓明白政府部门在干什么,而且也是让政府部门自己知道该干什么、能干什么。政府部门把权责明朗化、明晰化,就等于是自己编织了笼子,把权力放置在合理的框架内,这是政府自我改革的第一步。
重大决策公众可参与
《方案》还列明,佛山将实行重大决策目录管理。具体来说,2016年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普遍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2017年各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普遍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值得一提的是,佛山还创新推出重大决策公众参与机制,深化、整合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的平台建设。2016年,佛山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全面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听证活动,2017年各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全面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听证活动。同时,佛山还将大力推行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公用事业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
另外,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还要实行重大决策专家论证制度,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论证。2016年,要建立佛山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
严重失误将追究“一把手”
《方案》指出,要完善重大决策风险评估。目前,佛山已印发了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意见的有关文件,将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政策制定以及其他对社会稳定有较大影响的重大行政事项全部纳入风险和可控性评估管理,2017年将建立部门论证、专家咨询、公众参与、专业机构测评相结合的风险评估工作机制,对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化解处置预案。
《方案》还提出,要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2017年底前,要制定佛山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办法。加强决策记录和档案管理,对决策违反程序、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力争每年制三四部政府规章
《方案》提出,要完善政府立法体制机制。落实重大立法项目向党委报告制度,并逐步充实政府立法工作力量,探索从法律工作者中选拔或招录立法工作者的机制。
同时,将重点探索凸显佛山特色的民生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城市升级改造、岭南历史文化传承与保护等方面的法规规章,2016年起,力争每年制定3~4部政府规章,2017年建立立法项目储备机制,逐步搭建起完善的政府立法体系。立法过程中,要提高政府立法公众参与度,让社会公众有效参与立法工作的立项、起草、调研论证等过程。
《方案》还提出,要建立规章评估和清理制度,政府规章实施满3年应当进行立法后评估。对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与上位法相抵触、不一致,或者相互之间不协调的规章要及时修改或者废止。自2016年起,每隔5年进行1次规章清理。
(摘自广州日报2016年3月8日FSA1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