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创!公安司法机关携手开展社区矫正

发布时间:2016-07-18 15:49 来源:市司法局 【字体:

  近年来,随着社区矫正对象的增长,基层司法行政人员数量不足问题日益凸显。7月13日上午,佛山市召开选派公安民警(辅警)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培训动员大会,这不仅标志着公安民警(辅警)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在佛山全面铺开,同时也能缓解社区矫正专业人员不足问题。据悉,此举在全省尚属首创。

  从会议材料上获悉,佛山市现有社区服刑人员2601人,随着人数日趋增多,给社会安全稳定带来不少压力。而基层司法所普遍人手不足,执法任务繁重。为此,佛山市公安、市司法局等行政部门在副市长江楷鑫指导下,整合资源,大胆创新,在全省率先实行两部门携手共管举措,从今年4月起开展选派公安民警(辅警)驻点基层司法所,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据介绍,公安民警(辅警)驻点基层司法所的主要职责包括结合日常基础防控、治安管理、案件查处等;协助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走访、疏导、帮教、感化等;协助处理突发事件和对故意脱离社区矫正监控的社区服刑人员及时处理;协助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和重新违法犯罪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处理等。

  “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也是维护社会治安的一项重要工作。”已到南海桂城司法所工作了两个月的派驻民警陈建明表示,虽然与此前的公安业务重点不同,但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也不容易,目前他已经适应了这项工作。

  在他看来,公安民警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对于消除基层不稳定因素有极大帮助,一方面有比较好的震慑作用,社区服刑人员及其家属比较信服民警的执法,对服刑人员的监管得到加强;另一方面,对于社区服刑人员及其家属遇到的生活困难,民警可快捷提供一些合法合理帮助,更好地感化他们。

  在13日的培训动员会上,佛山市司法局副局长程少云介绍,目前全市已经选派了68名民警及辅警,基本每个镇街都选派了2名。他透露,选派公安民警(辅警)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这一做法,得到了佛山市及省司法厅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认为这是佛山社区矫正工作的一大创新举措。

  佛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梁恩球则表示,在社区矫正的管理大平台中,公安、司法行政机关联合携手,通过选派公安民警(辅警)驻点司法所协助、共同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是推进平安佛山、法治佛山建设的一项创新举措。这一措施的实施,能够整合、调剂执法资源,让社会治安管理与社区矫正这两项工作有机结合,实现增强执法效果、降低执法成本、提升教育改造的效果,有助于压减社区服刑人员的重新违法犯罪率,维护我市社会和谐稳定。(转载自南方网佛山新闻版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