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刑事辩护全覆盖 推动司法公正护人权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南海区司法局结合本地实际,以“建机制、设阵地、强保障、抓质量”为工作思路,全力推动南海区刑事辩护全覆盖工作不断深化,逐步迈进规范化、制度化和长效化。自2018年5月份南海区开展刑事辩护全覆盖工作以来,区法援机构共办理刑事辩护全覆盖案件3081件,提供刑事法律帮助11268人次,指派律师办理率100%。
一、建制度,夯实工作基础。一是建立刑事辩护全覆盖工作长效机制。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先后出台《南海区法援处驻看守所工作站值班接访工作方案》、《关于组织律师驻区看守所、检察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值班工作的通知》等相关工作指导性文件,明确律师的工作职责、办案和值班的工作流程、要求标准等,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二是建立与公检法等部门的会商机制,做好相关工作衔接,例如与南海区看守所建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联席会议、与区法院刑庭组建刑事通知类法律援助案件沟通群组等。三是制定法援案件指派办法,采取轮流指派律师办理为主、特殊案件选定专业性强办理为辅的指派方式,既保障律师对刑事辩护全覆盖工作的参与度,又能保障特殊案件被告群体的权益。
二、设阵地,连接群众需求。区法援处在区法院、区看守所、区检察院分别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并制订《南海区法律援助值班接访律师管理办法》,安排律师进驻值班,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为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建议、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对案件处理提出意见、认罪认罚等法律帮助,极大便利了群众到公安、司法机关等场所寻求刑事法律帮助。同时,区法援室还开设快速受理通道,对符合条件的刑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其亲属申请法律援助的,当天完成受理、审批和指派律师程序。
三、强保障,补齐工作短板。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我局加强基础建设和资金投入。一是为解决“会见难”问题,我局与市律师协会、南海区看守所不断沟通和 研究,增设律师会见室,在疫情下推动建设远程会见中心,建立网上预约会见机制,确保办案律师能及时会见,提高律师会见效率。二是除了每月按照标准向律师发放法援补贴外,对因开庭时间长、庭审次数多、案件复杂、工作量大的案件(例如扫黑除恶案件)则提高补贴标准,提高律师办案积极性。三是制定法律援助律师核酸补贴机制。在疫情期间,对因办理南海区法律援助案件而需自费支付核酸检测费用的律师,给予核酸检测补贴,减少律师办案成本,提高律师办案动力。
四、抓质量,维护被告权益。要把保障被告的合法权益落到实处,离不开案件的实体质量,更离不开辩护律师的专业素质。因此,区法援处一直致力于提高法援骨干律师业务水平。一是制定《南海区法律援助骨干律师管理办法》、《南海区法律援助骨干律师动态量化积分管理办法(试行)》,通过设置准入门槛、量化积分考核等方式打造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法援律师队伍。二是每季度组织举办法援骨干律师业务培训班,不断提高律师业务水平。三是每年开展一次“南海区法律援助十大案例”评选活动,树立法援办案典型,为律师办案提供借鉴参考。四是构建案件质量监督体系。严格规范法律援助受理和律师办案流程,安排专人跟踪案件进度,定期旁听法援案件,建立人民陪审员评价机制,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自查,定期回访征集受援人满意度等。近三年我区共有11篇法律援助案例入选司法部司法行政案例库;2020—2021年连续两年在佛山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中优良率位列五区第一。
今后,我局将继续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积极与公检法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强化对律师办理刑事辩护全覆盖案件的监督和指导,全力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加强本地区的人权司法保障,促进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