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审批事项下放镇街 实现群众“最多跑一次”

发布时间:2021-04-06 15:26 来源:顺德区司法局 【字体:

  为落实区政府关于做好向镇(街道)下放事权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效能,让基层困难群众获得更加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努力让群众“跑一次”为上限、不用跑为常态,经过前期的充分调研和协商,2021年3月4日上午,区司法局召开法律援助事项审批权委托下放工作会议,将法律援助申请类事项审批权正式委托下放镇街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行使。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章东波、区法律援助处负责人、各司法所所长、各法律援助工作站专职人员和区法律援助处挂点律师及业务骨干等30多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区法律援助处余阶群主任对此次法律援助事权调整和划分,以及镇街审批注意事项作了重点说明,随后举办了审批权委托下放仪式,由区法律援助处将法律援助审批业务专用章移交给镇街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章东波副局长在会上提出三点工作意见:一是各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要高度重视法律援助案件审批工作,围绕区政府区、镇(街道)事权划分调整工作的要求,按照《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广东省关于办理法律援助事项程序的规定》等法规文件的规定,配强专业人员,确保运转高效,切实做好法律援助事项的受理、审查、审批工作。各司法所所长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全权负责本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的职责。二是区法律援助处作为全区法律援助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要发挥好对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的指导、监督职责,制定科学的审批程序指引,明确办事指南,加强业务培训和日常工作指导,提高基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三是区法律援助处、各司法所要积极配合,主动衔接,确保此次审批权下放“接得住,拿得稳,办得好”,共同提升法律援助案件审批效率,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利的法律援助服务。

  会后随即举行了法律援助基层业务培训,区法律援助处副主任李崇杰律师结合具体案例,围绕审批权的下放、法律援助事项办理程序等工作重点讲授了法援申请的受理、审批、指派、跟踪等程序的相关规定和注意事项,强调了如何落实好法律援助告知承诺制,分享了前台接待来访群众的相关技巧。在座谈环节,参与人员围绕基层法律援助工作一些疑难问题,进行了积极的交流和讨论。

  多年来,在区法律援助处和各司法所密切配合、共同努力下,群众对基层法律援助工作满意率非常高,实现零投诉。法律援助事项审批权委托下放后,区法律援助处将完善挂点律师事前指导制度,建立审批备案事后监督制度,不断优化程序指引,加强业务培训和日常工作指导,与各司法所密切配合,确保审批权下放接住拿稳办好,提升法律援助案件审批效率,打造法律援助事项全区通办的半小时服务圈,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为群众提供更高效更便利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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