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委依法治区办召开组成人员第二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0-08-18 11:03 来源:高明区司法局 【字体:

  8月6日下午,区委依法治区办副主任、区司法局局长彭友雄同志组织召开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组成人员第二次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依法治省办组成人员第二次全体会议、市委依法治市办组成人员第三次(扩大)会议、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研究讨论了《佛山市高明区2020年上半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讨论稿)》以及2020年下半年我区全面依法治区重点工作。

  会议强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是贯彻中央和省、市重大战略部署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保障。要深化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把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贯穿于依法治区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牢牢把握法治建设工作的政治方向,聚焦年度重点工作,全面推进法治高明建设。一是重点突破,带动全局。要在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基础上,紧扣依法治区年度重点工作铺排,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制度改革、强化法治社会建设等方面,以点带面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扎实稳步开展。二是重大改革,提前部署。区委依法治区办要做好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统一部署、统一培训、统一指导和统一监督工作,加强区委依法治区办与区委机构编制部门和镇街之间的沟通协调,研究制定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具体实施方案,确保我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稳步推进落实。

  会议要求,区委依法治区办作为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的运转中枢,要切实加强对我区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落实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的各项决策部署,带头履行并压实我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要加强自身建设。要始终坚持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推动执法、司法、普法守法工作。要完善督促落实机制、考核评价机制和自身机构建设,将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轨道。要加强法律服务人才培养、专业知识理论学习和工作调研,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提升法治工作队伍的专业化水平。二要形成工作合力。要密切联系各协调小组及相关成员单位,强化部门联动,促进依法治区各成员单位统一目标、齐抓共管、资源共筹、信息共享。同时要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及时向党委、政府请示报告重要问题和重大事项,争取重视、支持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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