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普法办下发《关于表彰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决定》,禅城区荣获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近年来,禅城区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扎实开展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一是加强重点对象学法。坚持党委(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在全市率先推出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并建立行政单位首长学法讲堂制度;每年组织全区公职人员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100%;加强青少年学法教育,制定《佛山市禅城区“主人翁法治行动”暨青少年学生“七五”普法行动方案》,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普法格局,鼓励青少年学生、家庭积极参与普法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同普法的良好氛围;定期走进厂区开展“新市民服务宣讲活动”,为一线员工进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宣传,增强新市民归属感。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纳入区绩效考核体系,制定区“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组织开展年度“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履职评议。积极推进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开展法治建设“四级同创”活动。三是突出法治文化建设。创建兆祥法治文化公园、行政单位首长法律讲堂等佛山市法治文化品牌。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在全省率先推出村居“两委”干部会前学法活动。积极组织开展“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形成尊法崇法的良好氛围。四是强化普法和社会治理并举。推出“电商式”普法模式,通过云平台、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发布“普法”产品,实现线上“点课”下单、线下提供产品,为人民群众提供差异化、交互式的法律服务,实现“互联网+普法”深度融合。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实现村居全覆盖。全面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将法律援助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在全区打造法律援助“半小时便民服务圈”。(禅城区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