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司法局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工作
自今年2月份以来,三水区区司法局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网站、微信、LED屏等新媒体和报纸、电台、电视、宣传栏等传统媒体,播放、刊出多种形式的扫黑除恶宣传视频、海报及文章,不断加大专项法治宣传力度,在全区迅速掀起了新一轮的扫黑除恶宣传热潮。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上传政务网站扫黑除恶文章50余篇,阅读量近20000人次;户外LED显示屏循环播放扫黑除恶标语受众累计达35万多人次;张贴扫黑宣传海报800多张,制作扫黑宣传栏110多个,在全区营造了浓厚的扫黑除恶宣传氛围。
一、发挥主管部门作用,统筹资源加强宣传。区司法局、区普法办作为全区法治宣传工作的主管部门,在抓好日常普法工作的同时,注重提升政治站位,保持较强的政治敏感性,紧扣法治宣传重点,统筹全区职能部门资源,及时部署专项法治宣传任务。于7月20日召集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等部门,召开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法治宣传会议,围绕“三水区扫黑除恶29问”,专题研究3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片的拍摄任务分工和各单位承担的具体责任。区纪委监委和区委组织部负责的第一期宣传片,主要解读重点打击的黑恶势力种类、发现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的举报渠道以及如何界定黑恶势力“保护伞”。区公检法机关主要从各自职能角度,重点解读涉黑恶的常见罪名、表现形式以及各自办理的涉黑恶案件情况。3期扫黑除恶专项宣传片自8月7日起,已在电视台《法
制之窗》栏目逢周二连续播出近一个月,在全区广大群众中引起了强烈反响,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
二、发挥镇街单位作用,巧借外力加强宣传。一是加强与区直单位的宣传合作。充分利用区行政服务中心出入人流密集、宣传平台集中的优势,为其主动提供区扫黑办统一制作的宣传画版式,在各楼层的立式LED屏不间断循环播放。还提供省普法办统一制作的扫黑宣传栏版式,由其制作后悬挂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出入口的醒目位置,加强对人流密集区域的专项宣传覆盖,较好地发挥了法治宣传效果。二是加强与镇街村(社区)的宣传合作。在2018年区公共法律服务督导考评标准中,专门制定了专项法治宣传活动的考核指标,对扫黑除恶专项宣传明确了具体分值,并在今年上半年的考核中,进行了重点检查,督促镇街和村(社区)严格按照要求落实扫黑除恶专项宣传。按照省普法办的统一版式,印制了一批扫黑除恶宣传海报,发放给各镇(街道),夯实基层专项法治宣传工作基础。三是加强与其他主题活动的宣传合作。在“3.8”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日、“4.15”国家安全教育日、5月人民调解宣传月、“6.16”安全生产咨询日等主题活动中,与相关单位密切合作,安排区普法办和区公共法律服务志愿服务队派员直接参与,在活动现场摆放展架向广大群众广泛宣传扫黑除恶知识,鼓励大家踊跃举报涉黑恶线索,懂得运用法律武器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积极揭露黑恶势力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发挥普法平台作用,多头并举加强宣传。一是发挥《法制之窗》的宣传作用。《法制之窗》作为该区开播时间最长、影响力最大的本土普法栏目,一直深受全区广大群众的喜爱,成为根植于群众心中的普法品牌。重视发挥《法制之窗》节目的宣传影响力,今年上半年专门制作了《收藏品的陷阱》《戏精保姆(上下)》等3期扫黑除恶专题节目,通过故事情节的形象演绎,告诫群众提高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二是发挥“淼城法治之声”的宣传作用。“淼城法治之声”自2017
年3月开播以来,成功吸引了众多听众的收听,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今年6月,先后制作了2期扫黑除恶专题节目,加强专项法治宣传教育。三是发挥“法治三水”专版的宣传作用。今年1月设立的《佛山日报·今日三水》“法治三水”法治专版逢周三刊出,围绕扫黑除恶宣传任务,及时调整版面安排,挤出版面位置登载《在学生心中筑起防骗墙》等扫黑除恶专题文章,进一步扩大专项宣传的社会影响力。四是发挥普法新媒体的宣传作用。充分利用三水普法网、“三水公共法律服务”微信公众号和各类LED显示屏,插入扫黑除恶宣传标语,设置扫黑除恶专栏,及时转发专题简报,推送活动介绍推文,全面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五是发挥普法宣传栏的宣传作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普法宣传栏,作为区普法办的法治宣传主阵地,紧扣扫黑除恶宣传重点,及时更新扫黑宣传海报和宣传栏内容,直接面向前来办证办事群众开展宣传,发挥了传统宣传阵地的重要作用。(三水区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