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委政法委(司法局)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

发布时间:2014-03-10 14:39 来源:市司法局 【字体:

    3月6日上午,佛山市禅城区委政法委(司法局)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区委政法委(司法局)全体班子成员、党员干部及部分担任过本单位正职的老同志共70多人参加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第九组组长国兴华带领第九督导组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区委政法委机关党委副书记、区司法局副局长陈蓉主持。会议首先由区委政法委副书记杨国勇解读区委政法委(司法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方案。随后,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司法局常务副局长陈永共同志作动员讲话,他对全体党员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深刻认识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二是准确把握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总要求、目标任务以及抓好三个环节;三是切实加强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他表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对区委政法委(司法局)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党性、党风和能力的一次大检验。区委政法委(司法局)一定要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督导组的精心指导下,把教育实践活动这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努力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
    最后,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督导组第九组组长国兴华做重要讲话,他认为区委政法委(司法局)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做得认真细致、切合实际、可操作性强、体现了部门特色。他对如何在日常政法工作中贯彻落实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两点要求:
    一是要认真把握好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对这次活动的要求。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目的在于通过活动使全体党员干部思想受到深刻教育,增强群众观念,转变工作作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该次活动坚持“主题不变、镜头不换”。“主题不变”,是指该次活动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总体要求是“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镜头不换”,是指该次活动的重点对象是机关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重点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四风问题,着力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着力建设更加开放、注重民生的政务环境。
    二是要认真组织好实施好活动。区委政法委(司法局)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细致、周全,体现了活动的规定动作,又包含了很多区委政法委(司法局)的自选动作,还建立了基层联系点,与基层单位结对挂钩,准备工作做得十分细致。在今后开展活动中要做到五个坚持:一要坚持领导带头,班子成员在活动中积极发挥带头作用。二要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实践解决问题。三要坚持开门搞活动,打开门来听取意见建议。四要坚持特色,结合本单位的业务特点来开展活动。五要坚持标准,把好活动质量关,活动是否有成效的评判标准是干部队伍作风是否得到转变,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
    最后,国兴华副主任表示,督导期间将严格按照区委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经常与各被督导单位人员进行沟通,依靠各单位党组织开展活动,切实将该次教育实践活动抓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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