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监狱采取四举措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纪委有关会议精神,近日,佛山监狱举办党委中心组专题理论学习班,认真传达学习中央、省、市有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采取四项举措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司法厅的“八个严禁”。
一是强力治“浮”。 有效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本位主义,大力纠正人浮于事和事浮于人的不良现象,在办文和办会上,能精简的精简,能合并的合并。动员全监警察职工要马上行动,把主要精力放在真抓实干和解决具体问题上,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司法厅“八个严禁”。
二是高效治“散”。 坚决杜绝工作懒散、办事拖沓和推诿扯皮等现象,提高工作效率。由政治处、监察审计室等部门牵头,进一步建立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要求全监警察职工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旗帜鲜明地与各种懒散习气和思想作斗争。
三是全面治“庸”。着力解决少数干警不思进取、工作懈怠等问题。采取奖勤罚懒等切实可行措施,在全监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四是坚决治“奢”。 坚持贯彻落实关于反对铺张浪费的指示要求,大力整治奢侈浪费和乱挥霍花费等不良作风。要求监狱领导身体力行,带头作好表率,全监警察职工以及服刑人员积极参与,在全监形成一种积极倡导勤俭节约的良好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