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挂职干部到高明区基层司法所调研学习
图为林少华副书记(司法局常务副局长)(左二)与张文锋(右一)、童心(右二)所长到明城司法所学习调研,左一为明城镇唐贤仪党委委员
图为林少华副书记(司法局常务副局长)(左三)与张文锋(左一)、童心(左二)所长到高明村委会学习调研。图右二为明城镇唐贤仪党委委员、右一为光明村委会谭维初主任
图为张文锋(左一)、童心(左一)所长到高明村委会学习调研时参观光明村委会法制宣传栏
2012年11月6日,新疆到高明区司法局挂职学习的司法所童心和张文锋两位所长到高明区基层司法所进行调研学习。
高明区政法委林少华副书记(司法局常务副局长)按照高明区司法局工作安排,与驻局挂职学习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工师一团司法所童心所长和农十师和什托洛盖司法所张文锋所长到明城司法所和司法局驻村点明城镇光明村委会进行调研学习。童心和张文锋两位所长到明城司法所调研学习时,明城司法所叶海山副所长向两位新疆同行司法所所长介绍了明城司法所在大部制改革以后司法所建设的有关情况,童心所长和张文锋所长向叶海山副所长重点了解了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方面等内容,一同对广东和新疆基层司法相关工作进行了交流沟通。
林少华副书记(司法局常务副局长)和童心、张文锋所长一同到了司法局挂驻的光明村委会进行调研学习,在光明村委会里,童心所长、张文锋所长向村委干部了解了高明区司法局驻村的经验,重点了解了村委会在人民调解、普法宣传和社区矫正等方面的内容。
童心和张文锋两位所长在此次基层调研学习后表示,通过此次的基层司法所和村居调研之行,了解到了高明区司法行政工作一些情况,特别是在社区矫正和普法宣传等方面的一些做法和经验值得新疆同行学习和借鉴。(高明区司法局宣教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