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司法局常务副局长林少华陪同区委领导下基层接访

发布时间:2012-11-20 10:24 来源:市司法局 【字体:

图为区委罗雄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率党代表团到明城镇光明村接访的现场

图为区委罗雄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在现场解答村民的诉求

图为区委政法委林少华副书记(司法局常务副局长)在现场解答村民的诉求

图为光明村委会村民代表现场提出诉求

    11月7日,高明区委罗雄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到革命老区明城镇光明村委会开展群众接访活动,区委政法委林少华副书记(司法局常务副局长)以及区委政法委李汉华副书记和明城镇有关领导陪同接访。
  罗雄副书记认真聆听村民代表说出自己的烦心事:由于十字坡地理位置特殊,没有交通警示标志,交通事故常有发生,希望加装交通警示灯和减速带;光明村委会、十字坡及各自然村饮用水质量不断降低问题,希望能接驳西江水;十字坡木材市场有80家,木材多,没有消防设备,安全隐患大,并且外来工人员多复杂,村委会离明城派出所较远,希望投入消防设施,增设警务区或巡逻队,以加强治安管理;苗村垃圾场医疗垃圾与苗村环境保护问题,已进入法律程序,希望市、区领导督促,尽快了结此事……
  光明村委会是高明区委政法委(司法局)的驻村点,接访中,区委政法委林少华副书记就村民代表关于山地纠纷问题,给予了解答:土地纠纷是目前我区农村的主要的矛盾之一,解决矛盾的途径主要是有以下几个:1、通过调解的途径解决。纠纷双方可以将请求镇政府参与纠纷调解,通过镇司法所介入纠纷,提出调解方案,使纠纷得以解决;2、纠纷通过民事诉讼的法律途径解决。林少华副书记现场告诉村民代表,高明区正在全区推行“律师服务村居”活动,每一个村居都有政府聘请的一位专业律师派驻村委会,可以接受村民的法律咨询和案件代理,村民有什么法律困难和诉求及时与驻村律师沟通,争取通过法律早日解决好纠纷,村民如经济有困难的,符合法律援助要求的还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在接访现场,广东蜀粤律师事务所驻光明村委会的邹克强律师也就村民代表提出的法律问题予以了解答。
  此次接访活动里,党代表团共接访了7批群众代表,罗雄副书记在与区、镇、村党代表进行交流沟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和有关政策规定后,现场研究确定了处理意见,他同时要求当地镇政府要根据村民代表提出的诉求,及时跟进,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并要具体落实。罗雄副书记在接访中指出:要认真严肃的对待群众代表提出的诉求,当地镇政府要下力气将群众的信访诉求解决在基层,把做好当前信访维稳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全力做好信访和维稳的各项工作,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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