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政府采取四项措施大力支持商事调解工作

发布时间:2015-03-16 16:08 来源:市司法局 【字体:

  2013年以来,为给企业打造公平、规范、法治、高效的营商环境,促进企业发展健康发展,禅城区政府采取四项措施,积极支持和推动商事调解建设工作,使商会商事调解实现“五落实”(机构、场所、人员、经费、成效)。

  一是建立组织,搭建平台。2013年底始,禅城区在全市率先成立了由禅城区法院、司法局、总商会组成的商会调解与诉讼调解衔接工作领导小组,随后在区、街(镇)两级建立由商会主要领导为主任的商会商事调解委员会,并藉行业年会和企业论坛会举行隆重的揭牌仪式,区长等领导亲临揭牌现场,媒体进行积极宣传报道,使商会商事调解委员会的社会影响力得到提高、组织建设得到加强。目前商会商事调解组织聘请了近60名以律师为主的调解员,积极为企业解决商事纠纷提供法律帮助。

  二是建章立制,规范运作。在建立组织的基础上,为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先后制定下发《关于建立商会调解与诉讼调解衔接机制的工作方案》、《佛山市禅城区商会调解与诉讼调解衔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按标准规范商事调解组织名称、牌匾、印章、证件、台账,按要求安排办公场地,公示工作职责和流程,使工作有序开展。

  三是提供经费,财力保障。商事调解工作的开展需要经费的保障,去年,禅城区政府将此工作列入建设人民满意政府重点项目和实施律师法律服务便民工程进行调研、预算,区财政部门听取区司法局对预算经费意见。今年初,按照预算项目,区财政确定拨18万元作为商事调解专项经费,使商事调解工作有了资金保障。

  四是开展服务,发挥作用。禅城区、镇(街)两级商会商事调解委员会成立后,注意利用已搭建的平台,帮助会员企业解决商事纠纷。2014年7月位于张槎街道的某公司因收取山西某钢铁公司1800万元货款而未能依约供货,被对方老板王某所带的7名人员拦截公司门口道路、阻止车辆出入,从而使双方矛盾一度尖锐。张槎商事调委会律师调解员闻讯到现场了解情况,进行调解,讲解《民法通则》、《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建议双方相互谅解,提出合理合法的调解方案和解决方法,使追债方取消过激行动,双方愿意通过法律途径,理性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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