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公证处走村入户,快速处理抚养事实公证---2名收养孩子终圆入户梦

发布时间:2017-02-09 11:28 来源:市司法局 【字体:
佛山日报讯记者朱朝贵报道:失业青年及花季女孩被养父母收养时均未办收养手续,导致两人长大成人后均无法入户分别遭遇求职和升学困难。近日,顺德区公证处接到2人的求助后,多番奔走为2人依法快速处理完抚养事实公证,帮助2人顺利入户。
  住在勒流稔海村的阿俊在年幼时被其养母周女士收养,当时周女士并未为阿俊办理入户手续。阿俊在念到初中时辍学外出打工,阿俊入职一间工厂后,因又无法参加社保而导致工伤未能得到有效赔付。无奈之下,周女士带着阿俊到公安机关咨询,被告知“没有出生证明或收养证明不符合落户条件,必须有公证处办理的公证才能落户。”于是,他们来到顺德区公证处请求办理抚养事实公证。
  公证员获悉情况后前往稔海村,与阿俊的邻居、街坊进行深入交谈,制作了详尽的调查笔录,实事求是地确认了周女士和阿俊的抚养事实关系。
  无独有偶。大良的黄女士在1999年意外遇到弃婴小君后便与丈夫共同抚养她。18年来,黄女士一家四处奔走,始终未能解决小君的户口问题,以致小君在学习和生活上诸多不便。近来,小君面临高考,但难以报考。
  当得知入户等相关政策去年有所改变后,黄女士便来到顺德公证处咨询办理有关公证业务。公证员依据政策法律指引她及时完善了相关证明材料,并到其居住地走访确认相关抚养事实。在公证处的协助下,小君终于在大良派出所顺利入户,为其报名高考扫清了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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