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区法援处妥善化解群体性劳资纠纷成效明显

发布时间:2015-01-07 16:09 来源:市司法局 【字体:

  近年来,随着三水区经济发展提速,工业发展迅猛、企业用工需求增大,外来务工人员引发的群体性劳资纠纷时有发生,工人集体讨薪、上访的事件屡见不鲜。劳动者一方因经济上处于劣势,且文化水平和法律素质不高,纠纷后不够理智,容易采取过激的方式方法进行维权。针对这些情况,三水区法律援助处创新工作方法,积极引导劳动者申请法律援助依法维权。2013年区法援处受理此类案件48件,受援人数1652人,2014年受理101件,受援人数2784人,及时有效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降低门槛,扩大援助服务范围

  根据中央和地方关于加强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精神和相关法规规章的新变化,区法援处更新援助观念,不断降低法援门槛。一方面,对涉及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不再审查申请人经济状况,尤其是群体性劳资纠纷案件只要部分申请人是农民工且有涉及拖欠劳动报酬请求的,区法援处对全案劳动者都免除经济审查步骤,极大地便利了劳动者申请法律援助。另一方面,对于群体性劳资纠纷,援助范围不仅限于基本的仲裁和诉讼代理服务,还为受援人申请执行、执行异议之诉和执行分配方案之诉均提供援助,甚至代收代付执行款,实现了对劳动者全方位和全过程的援助。

  二、特事特办,开辟快速处理通道

  基于群体性劳资纠纷案件的紧迫性、复杂性,针对此类案件开辟了快速处理的“绿色通道”。对于直接到区法援处前台申请法律援助的劳动者,采取特事特办的原则,经审查具备基本证据材料的,做到当日受理当日指派,员工的授权委托手续和其他证据的补充收集工作可随后进行,确保案件能快速进入法律程序;对于到镇政府、街道办提出诉求且情况紧急的,由区法援处安排一名工作人员会同法援志愿律师携带相关资料前往镇街现场提供服务,符合法援条件的,立即引导员工推举代表办理法援手续,并指导劳动者补充收集证据材料,为及时化解矛盾赢得了时间。

  2012年5月,乐平镇某陶瓷公司法定代表人拖欠工人工资并逃匿,二百多名员工聚集在镇政府门口要求政府协调处理。接到镇政府和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的通知后,区法援处指派经验丰富的志愿律师前往现场受理案件,一个下午的时间就完成了安抚情绪、了解案情、办理授权、收集证据等重要工作,将劳资纠纷迅速引入法律途径,得到了镇领导的高度赞誉。该案于去年已经执行终结,公司拖欠员工的两百多万元工资全部执行到位,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集中指派,同步提升服务质效

  群体性劳资纠纷与个体案件相比,案情更为复杂、材料更为繁琐、代理难度大,因此更需讲究代理技巧,这就对承办律师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为避免纠纷的激化,使案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区法援处从2012年起就将此类案件相对集中地指派给区内资深的、有一定办理劳资纠纷案件经验以及工作勤勉尽责的几个法援志愿律师。对于个别涉及人数超过100人以上、工作量大、程序复杂的案件,区法援处通过增加案件补贴的方式来提高律师办案的积极性。这样的指派方式带来的直接效应是办案经验迅速积累,继而办案效率和效果同步提升,劳动者的维权成本也相应降低,如此良性循环更有利于群体性案件的化解。

  四、创新方法,确保案件顺利推进

  群体性劳资纠纷涉案人数众多,其中绝大部分外来农民工为维权短期聚集后又到各地重新就业,难以长时间集中在本地等待案件办结,这一特点给承办律师在确认诉求、收集证据和分配执行款等方面带来了一定困难。针对上述情况,区法援处及时与承办律师沟通交流,不断总结办案经验,在办案过程中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是在受理申请的初始,法援工作人员就提供一式数份涵盖案件各个环节的授权委托书要求全体涉案员工签署,委托一至二名员工代表申请法律援助并代理各阶段的法律事务。员工代表的一切代理行为均对全体签名员工有效,承办律师无需再与其他员工逐个沟通,使案件的操作难度大大降低。二是承办律师接受指派后,第一时间要求全体受援员工提供本人的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并亲笔签名同意用此账号收取执行款。完成此项工作后,即使涉案员工到外地重新就业,也可顺利收取执行款,无需留在本地长时间地等待。三是在代理过程中注意科学分流事务性工作,提高援助质量和效率。劳动者的身份情况、工作年限、平均工资等数据的统计和制表、证据材料的复印整理都属于事务性工作,不需要很专业的法律知识,但非常繁琐。这些事务性工作应充分依靠员工代表及骨干员工,尤其是单位的会计出纳人员来承担,承办律师则将主要精力放在收集证据、适用法律、制作法律文书、诉讼策略等核心工作上。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才能事半功倍,使援助质量和效率获得双赢。四是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承办律师根据用人单位的财产状况,做好执行分配方案,并密切注意法定代表人或公司股东私自处分公司财产的行为,以确保案件能最终执行到位。为方便劳动者收取执行款项,进一步减少劳动者的维权成本,承办律师还积极承担了执行款的分配发放工作,通过转账方式把执行款项转到劳动者预留的账户,真正做到以人为本、便民利民。

  五、多方联动,形成法援维权合力

  三水区各级党委政府历来重视对群体性劳资纠纷案件的预防和处置,区法律援助处积极协助承办律师办理此类案件,通过加强与政府及人社、建设、公安、法院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商、争取支持,形成援助合力,消除了律师办案过程中的种种障碍,使得案件能够迅速圆满解决。2013年初,白坭镇一家电器公司的经营负责人在欠薪数月的情况下突然失踪,引起了员工的恐慌,继而聚集上访。镇人社局引导员工申请法律援助,区法援处指派律师前往现场初步了解案情后,向该局提出查阅复印所查扣的相关账簿、凭证,并请该局协助召集员工签署授权委托书。在人社局的大力配合下,该案的仲裁证据和授权手续很快得到了完善,案件迅速进入仲裁诉讼程序。此外,承办律师还根据案情需要经常向国土城建和水务部门查询涉及劳资纠纷的建筑工程承发包情况,向公安机关查询有关劳资纠纷的治安调处笔录,向法院争取在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中减免员工的担保义务,相关部门都给予了大力配合。通过各相关部门的联动机制,员工们的权益得到了更好的维护,相关部门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也进一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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