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举办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业务培训班
7月9日上午,禅城区司法局会同区卫计局、区法院联合举办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业务培训班,全体专职人民调解员和区司法局基层科、区卫计局医政科、区法院民一庭的相关人员参加,区司法局副局长陈蓉作讲话。
本次培训以“如何做好禅城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为主题,首先由专职调解员仔细研读佛山市医调委办理成功并结案归档的10个调解卷宗;随后,由市医调委主任陈炳瑛向专职调解员具体讲解医疗纠纷的调解方法和技巧;再由专职调解员向授课老师现场提问,授课老师现场解答;最后区司法局、区卫计局和区法院就如何做好全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进行座谈讨论。
参训人员一致认为,市医调委的调解卷宗中文书材料丰富而又齐全、文书质量高,完整地反映了医疗纠纷的解决过程,充分体现了市医调委的调解工作水平,值得区医调委学习借鉴。在互动环节,专职调解员提出问题9个,陈炳瑛主任根据自己的工作经验,逐一给予了解答。区司法局、区法院和区卫计局经过座谈讨论,就做好医疗纠纷人民调解达成了六点共识:一是由区司法局作为联络中枢,建立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沟通联络平台;二是由卫计局向区司法局和区法院提供全区医疗机构名单;三是对于调解不成功的医疗纠纷,可以由区医调委向当事人出具“终止人民调解告知书”,以便法院在受理案件时了解前期的处理情况;四是区司法局和区法院共同建立医疗纠纷诉前人民调解和诉中委托调解的衔接机制,设计格式化的衔接文书;五是区法院将审理医疗纠纷已经生效的裁判文书装订成册,发给区司法局和区医调委,作为沟通信息和指导人民调解的重要手段;六是医疗纠纷调解过程中,遇到复杂的法律问题、把握不准的,调解员可以向区法院的法官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陈蓉副局长要求,禅城区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要着眼于为当事人解决问题,努力打造自己的特色和品牌;建议区卫计局、区法院和我局今后定期座谈交流,合力解决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