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司法局提出坚持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四个有为不动摇
3月7日,禅城区司法局常务副局长陈永共会同副局长陈蓉带领政工科、基层科、社矫科负责人,前往张槎司法所开展工作调研。此次调研深入了解了基层司法所队伍建设、业务建设情况,剖析了基层司法所自大部制改革以来遇到的突出问题,并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
陈永共同志指出,张槎司法所在围绕中心服务基层政府、服务人民群众、服务社会稳定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有不少特色和亮点工作。特别是在处理一些群体性敏感性事件中,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同时,司法所还充分发挥所内法律专业人才的特长,积极为当地政府提供行政复议、法律文书起草、审查等实实在在的法律服务,得到党委政府的肯定。但是,由于人员不稳定、工作分工不明确、工作资料缺乏系统管理等原因,导致在去年的全市司法所考评中名次靠后。他强调指出,司法所应以此为鉴认真进行反思和总结。
在谈到如何谋划、落实好今年的司法行政工作时,陈永共同志提出:要坚持四个有为不动摇。一是坚持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提供法律服务有所作为不动摇。依靠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是做好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前提。基层司法所要自觉将自己置于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做好服务中心的各项工作,才能在广阔天地上有所作为,实现工作跨越式发展。工作中,要明确自身的职能,不仅要明白应该干什么,也要知道应该如何去干。不但明确哪些是必须做好的“规定动作”,也要知道如何创新“自选动作”,做出特色。二是坚持围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做好服务民生法律服务有所作为不动摇。司法所处在基层第一线,与人民群众最贴近,对人民群众的需求最知情,一定要时刻牢记党的宗旨,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唯一标准。要整合好法律服务资源,创新社会管理,利用好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平台,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矫正帮教、法律援助等职能作用,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满足群众法律需求,发挥政法基础性作用方面有所作为。三是坚持围绕完善大部制改革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健康发展有所作为不动摇。基层司法所虽然在大部制改革中由基层政府直接管理,但基层司法所是区司法局的派出机构,实行双重管理的体制没变。当前司法所存在管理难以到位、行政级别待遇难落实、人员流动频繁、执行力普遍下降等状况,区司法局作为县(区)级司法行政业务管理监督指导部门,要确实履行好对基层司法所的业务管理指导工作。要加大与组织人事部门和镇、街道沟通协调的力度,努力理顺当前影响基层司法所工作开展的管理体制、人员编制、职级待遇等瓶颈问题。各职能科室要加强对司法所工作的指导和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要切实履行好上级司法局对下级司法行政机关监督管理工作,加快研究制定对司法所履行工作职能的督导考评方案。希望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坚定信心,将压力变为动力,推动司法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四是坚持围绕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强化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有所作为不动摇。加强队伍建设是做好工作的根本保障。各司法所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司法行政会议精神,将建设人民满意的司法行政机关融入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强化自我管理、自我建设、自我提升的意识,提高服务大局、服务经济、服务民生的能力和水平。要树立有为必有位的信心,不断强化规范化建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推动基层司法行政事业持续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