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狮山镇召开法治村居建设工作动员会暨一村(社区)两法律顾问工作聘任仪式
为进一步落实区委区政府构建基层“大法治”格局的工作部署,加快推进村居治理从“管”治向“法”治转变,6月20日上午,南海区狮山镇举办法治村居建设工作动员会暨一村(社区)两法律顾问工作聘任仪式。区司法局领导、狮山镇镇委副书记周剑雄、镇委委员李浩辉、各社会管理处党委书记、分管政法线领导、全镇66个村(社区)党委(党支部)书记、分管调解工作干部及13家律师所的主任、律师等近200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传达和学习了区委、区政府印发的《南海区法治村居建设工作意见》精神,详细解读了区司法局、狮山镇政府为贯彻落实《南海区法治村居建设工作意见》而出台的相关配套实施细则文件内容。接着,狮山镇党委委员李浩辉同志作动员讲话,他要求,全镇各村(社区)干部、顾问律师要加强对法治村居建设的重视,相互加强协作,做好相关工作的落实;专职调解员要坚守调处纠纷、化解矛盾的职责,并通过多了解、多走访等方式及时收集、掌握信息,力求将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司法所和各村(社区)要严格落实“以案定补”激励机制,严格做好律师工作日志、调解卷宗等档案台账,以提高律师、调解员工作的积极性。会议最后,狮山镇党委副书记周剑雄同志对大会进行了总结性发言,他强调,各村(社区)党委务必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做好调委会委员的推选及调解员的选聘工作,进一步完善基层调解组织的规范;各村(社区)调委会要以农村集体股权权益纠纷的调处为调解重心,通过充分整合资源,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引导群众合理表达诉求;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两顾问律师”的专业资源,以保持大局稳定为前提,引导并协助律师参与到基层法治建设工作当中;司法所要进一步加强调解员的业务知识和调解技巧的培训,提高调解纠纷的专业性。同时调解员需要以身作则,践行依法办事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