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明城镇开展村(居)干部普法培训活动
图为明城镇人民调解暨法律联络员培训班活动现场
高明区明城镇重视村居干部的法制培训,通过各种方式提高村居干部的法律意识,明城镇组织举办了一场“人民调解暨法律援助联络员培训班”。
明城镇针对村居干部的工作特点,有的放矢,从涉及民生的方面加强村居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法律意识。2012年11月27日上午,组织了全镇100多名人民调解员(法律援助联络员)举办了一场“人民调解暨法律援助联络员培训班”。高明区公职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庄欣律师为村官们上了一场关于法律援助方面的普法讲座,王庄欣律师就人民调解的技巧、如何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如何申请法律援助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通过此次的普法讲座,提高了村干部的法律意识,提高了人民调解工作的技巧,让法律援助服务更加深入到明城镇的各家各户,为建设和谐高明,幸福明城打下了良好地基础。
明城镇镇委副书记黄景宏、镇委委员曾玉芳镇领导以及镇综治办副主任(司法所副所长)叶海山出席了此次活动。(高明区司法局宣教科、高明区法律援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