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成立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3-03-05 10:27 来源:市司法局 【字体:

  近日,禅城区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区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举行揭牌仪式,这标志着禅城区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

  近年来,禅城区司法局主动适应新形势下化解道路交通事故矛盾纠纷的工作需求,紧密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协调联动,将人民调解引入化解专业矛盾纠纷领域,在区交警大队下辖的第一中队和第四中队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搭建起化解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的工作平台。2010年至今共受理调处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纠纷1191件,调解成功1118件,调解成功率为94%,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率达98%,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交警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机制,推进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禅城区司法局与区公安分局于今年初联合发文,共同成立了禅城区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下称“交调委”),主要受理禅城区范围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纠纷。为便于当事人就近解决纠纷,交调委在区交通警察大队各中队分别设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作为常驻派出机构,并统一命名为“佛山市禅城区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交警一(二、三、四)中队调解室”,调解室与交通巡回法庭合署办公,便于人民调解协议与司法确认的无缝衔接。禅城区司法局还面向社会招聘了4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分别派驻到调解室。禅城区司法局按照有关要求,制定了详尽的工作流程,将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流程划分为引导、受理和调解三个阶段,并根据各阶段的需要,制作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移送函》等9种业务文书。此外,还建立了协调领导小组联席会议、联络员日常联系、业务文书使用、调解档案管理、数字统计报送、年度表彰奖励等规章制度,为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的长远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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