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镇全面完成物业管理纠纷调解委员会组建工作
为有效调处物业管理纠纷、建设和谐住宅小区,根据上级相关要求,九江司法所在年初启动了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组建工作。经过不懈努力,九江镇的物管调解会组建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一、选准试点,探索物管调解组织建设经验
目前,九江镇共有阳光海岸花园、洛浦园、誉江华府三个住宅小区符合组建调解组织条件。经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和实地走访,司法所决定选取阳光海岸花园作为全镇试点组建物管调解会,调解会成员包括物管公司职员、业委会成员、住户代表等。小区物管公司和业委会给予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为调委会提供了办公场所,配置了必要的办公设备、上墙公示工作制度、法制读物专柜、法制图书等硬件设施并承诺保障开展调解工作的必需经费,从而确保了调解会建设的规范化和高标准。成立后,调委会立即开展各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以及相关法制宣传工作,为营造和谐文明的居住环境和构建“平安小区”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统筹协调,组建镇物管调解组织建设协调领导机构
为确保全镇工作的顺利推进,九江镇成立了由国土城建和水务、司法行政等部门组成的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分析研究镇内物业管理纠纷的动态,制定具体开展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相关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全镇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镇房产管理所,主要负责全镇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检查督促和信息反馈、通报工作。除领导小组外,还成立了镇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由房管所、司法所工作人员、各住宅小区调解会主任、社会执业律师等组成,负责全镇性的具体物管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工作。
三、全面覆盖,高标准建设住宅小区物业调解会
由于现时九江镇符合建立调解组织条件的住宅小区只有三个,所以领导小组决定实现全面覆盖,在洛浦园和誉江华府两个住宅小区成立物管调解会。至今九江镇已成立一个镇级、三个住宅小区共四个物管调解会,共配备调解员30名,涉及物业建筑60.96万平方米、住户4303户、居民超万人。各个调解会均按上级 “五有”(有工作场所、印章、标牌、调解文书、统计台账)和“六统一”(印章、标牌、人民调解标识、程序、制度、文书统一)的标准进行高标准规范化建设,为日后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物业管理调解委员会的组建是九江镇在建立健全调解组织网络方面的崭新尝试,对辖区内、尤其是住宅小区和物业管理方面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有很大的促进作用。接下来,相关职能部门将开展调解人员业务培训、探索制订“以奖代补”、“以案定补”激励机制、新增加符合条件居住小区调解组织及时建立等工作,切实化解物业管理矛盾,共建和谐家园。(九江司法所 作者:卢振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