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法律援助处四项创新举措着力推进便民主题活动

发布时间:2011-12-26 11:29 来源: 【字体:

  今年以来,佛山市禅城区法律援助处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意见》,把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作为工作出发点,采取四项创新措施,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畅通群众依法表达诉求渠道,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据统计,区法援处全年通过来电来访解答法律咨询 5254人次,承办法律援助案件280件,受理群体性案件32件,同比增加220%。

  一、创新法律援助横向机制,完善弱势群体法援维权体系。近年来,禅城区法律援助体系日臻完善,网络建设从城市街道向乡镇村居向扩展,援助人群从社区群体向农村群体覆盖。继信访、工会、妇联、共青团、部队和基层律援助工作站建立后,今年禅城区法律援助处又把网络建设重点放在关注青少年、残疾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上。4月19日,在禅城区法律援助处和南庄、祖庙、石湾镇、张槎四个镇(街)成立了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站,作为全区青少年法律维权的固定阵地。新成立的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站置备和健全了咨询登记、承办案件登记、工作制度、援助指南等制度和宣传资料。与此同时,为进一步推进青少年维权工作,按上级的要求创建了青少年维权岗。6月上旬,禅城区4个镇街法援站或司法所被团区委评为“青少年维权岗”,区法律援助处和广东通法正承所内设立的青少年法律援助部被团市委评为“青少年维权岗”。为进一步加强残疾人维权工作,10月17日,禅城区残疾人法律援助部在广东中天鼎盛律师事务所挂牌成立。该援助部由区法援处、区残联和中天鼎盛律师所联合设立,以中天鼎盛律师所为依托,为来电来访的残疾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并接受指派免费办理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

  二、创新法律援助申请方式,拓宽绿色通道实现应援尽援。今年以来,禅城区法律援助处根据新出台的《广东省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规定》,降低法律援助申请门槛,新增援助类型,扩大法援受惠面。一是明确了应当视为经济困难的十三种情形,只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即可予以受理,无需再提交经济困难证明;二是对新增加的见义勇为产生民事权益纠纷的情形,不以经济困难为标准,审查受理时无需提交经济困难证明;三是对于农民工追讨工资、工伤赔偿等劳动纠纷以及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导致重伤或死亡的,也免予经济困难审查;四是对于一般性的经济困难情形,则根据我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实际,以最低工资标准作为法援经济困难划线,即以人均月收入低于1100元作为经济困难审查受理标准,大幅度提高了法援受惠面;五是对于群体或敏感性纠纷,情况紧急的,采取先受理、后补交材料,并增派人力进行集中办理的办法,开辟申请受理“绿色专用通道”,做到既便利群众,又维护社会稳定。今年6月,一名广西籍女工命丧南庄镇某建筑工地。在南庄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帮助下,案件历时6天得到圆满解决,死者家属拿到了45万元的赔偿款。

  三、创新基层站点服务模式,引导律师进驻社区参与信访。今年9月5日,禅城区成立了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队伍,试行进驻石湾镇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参与基层政府信访接待,为来访、来电群众解答法律咨询,为经济困难的群众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服务。这种通过组织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进驻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平台,为社区群众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是一种创新社会管理,探索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维权与维稳多方“共赢”的有益尝试。法律援助志愿者通过正确引导来访群众运用合法手段反映问题,既能促使事态快速平息,又能为来访群众提供进一步的法律服务,让他们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维护。法律援助志愿者进驻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以来,仅三个月时间就接访群众解答咨询139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 21件,主要涉及工伤、劳动争议、追讨抚养费等纠纷,发挥出法律援助亲民便民惠民的职能优势,赢得了群众的信赖,密切了党和群众的关系。

  四、创新法援条例宣传载体,多种途径营造群众维权氛围。一是发挥电视新闻媒体优势,现场拍摄电视专题栏目强化宣传效应。9月24日,在禅城区季华园广场举办纪念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实施和法律援助宣传月便民服务活动。活动中,会同佛山电视台小强热线拍摄以“维权遇障碍,法援帮你忙”为主题的法律援助专题普法节目。在拍摄现场,法律援助机构律师和热心法律援助公益事业的10多名社会执业律师,对现场咨询的群众所提出的涉及工伤赔偿、非因工死亡赔偿、无劳动合同赔偿和婚姻家庭纠纷、房屋买卖纠纷以及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如何区分、大学生就业时应注意什么事项等多个法律个案问题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该电视专题节目在佛山电视台小强热线之“热线面对面”栏目中播出当晚,约有数万观众收看了节目,引起社会各界热烈反响。二是召开法律援助联络员座谈会,提高相关部门支持法律援助工作合力。9月29日,区法律援助处组织召开法律援助联络员座谈会。区人大、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委社工部、区信访局、公安局禅城分局、交警队、区工商局、团区委、各镇(街)人社局和法援工作站等有关单位的法律援助联络员欢聚一堂,进行工作沟通和交流。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法律援助联络员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引导法律援助联络员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发挥各自优势,齐心协力共同为我区弱势群体服务,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会上,还向法律援助联络员派发了自编的《禅城区法律援助联络员工作手册》、《法律援助指南》及法律援助联络卡,并就相关内容进行了针对性的学习和讨论。三是加强与交通管理部门合作,充分利用公交资源开展公益广告宣传。一方面,从今年7月起,禅城区法律援助处先后在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中医院、禅城区中心医院门口的公交车站候车亭灯箱投放法律援助公益广告。该广告以最简洁的图文将法律援助的基本条件、特征和区法律援助处的地址和热线电话等,显示在鲜明耀眼的灯箱广告栏上,吸引了大量公交乘搭群众的关注。广告投放后,拨打区法律援助热线电话和来访寻求咨询和帮助的人次大幅增加。与去年同期相比,咨询人次增长26%,受理法援案件申请数是去年同期的2.5倍。另一方面,区法律援助处尝试在千家万户的市民出行必备物公交卡中载入法律援助宣传内容,让市民天天能感觉到法律援助制度与自己长相伴。9月18日,在禅城区政府主办的“城市•交通”大型主题活动中,区交通运输局将贴有禅城区法律援助宣传资料的近400张公交车卡派发到群众手中,让群众又多了一个途径了解法律援助制度。由于各界反映宣传效果好,10月又推出1000张贴有禅城区法律援助宣传资料的公交卡,免费派发给市民,务求两部门联合宣传法律援助的效果更加深入民心。四是加强社区工作者培训工作,不断将法律援助宣传和服务引向村居。注重加强社区工作者法律援助知识培训,将法援宣传和服务引向村居社区。10月18日,张槎司法所在村委换届选举后率先举办了“村官”法律援助知识讲座。来自张槎街道21个村居调委会主任、治保主任、妇女主任共50多名村居基层工作者参加了讲座。根据《法律援助条例》、《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广东省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规定》等条文规定,一一剖析申请法律援助的法律条件和经济条件;讲解法律援助的申请流程、申请渠道、需要提供的资料等;并就村居社区工作者如何发挥身在基层一线贴近群众的优势,如何发挥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宣传员的作用,以实际行动关心和支持法律援助事业等提出了具体措施和建议,提高了一线社区工作者的法律援助素质和服务水平。(禅城区法律援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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