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司法局加强与公检法沟通协调,为法援律师提供多项办案便利
自去年中共中央办公室、国务院办公室印发《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提出要为法律援助律师提供办案便利以来,南海区司法局本着求真务实的作风,下大气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和检察院的沟通协调联系,积极争取为法援律师提供各种办案便利,缓解律师办案掣肘,使法援律师能集中精力专心办案。经过努力,以往法援律师在看守所外需要排长队会见问题、停车难问题、办案时间太短问题、无法先阅卷后会见、复印需要额外付款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获得了律师的赞誉,不少原来不愿意、不主动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律所和律师,最近都争相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一是有效解决了看守所外排长队的问题。2015年年底以前,南海区看守所仅有律师会见室5间,导致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时,经常出现长时间排队现象,大大影响了法援律师办案积极性。为解决律师看守所的会见难问题,经该局多年呼吁和沟通协调,并在佛山市律协的强力推动下,去年12月中旬,南海区看守所律师会见室升级改造工程竣工并投入使用,律师会见室从5个增加至12个,彻底改善了律师“会见难”的问题,律师排长队会见现场基本解决。此外,为了解决法援律师在会见前需要在看守所外排队,没有地方等候休息的问题,南海区司法局经与区看守所沟通协调,将从今年6月起,在看守所大门附近设置“南海区法律援助处驻看守所工作站接待室”,届时,法律援助律师在看守所将有了中转休息的场所,法律援助律师看守所外排队现象将完全消除。
二是法院审判大楼前停车不再难。自2014年以来,不少律师反映,南海区法院审判大楼前不准律师停车,律师到法院办事时,只能将车停在法院附近,办案极为不便。为改善这一现状,经与南海区法院沟通协调,法院同意了向南海区法律援助律师开放停车位的建议,只要法律援助办案人员持有南海区法律援助处出具的公函,就可临时将办案车辆停放在南海区法院审判大楼前停车场。
三是与检察院的工作衔接更加明确顺畅。自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以来,由于该文件仅规定了检察院和法律援助机构共同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了的大致原则和方向,并无具体和明确的操作程序和方法,导致在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中,双方沟通衔接不顺畅,既影响了办案质量,又给法援律师带来了许多不便。经过该局主动沟通协调,目前,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如双方就《指定辩护通知书》的基本内容、格式、如何签收等问题达成了基本共识;双方约定自区检察院送达《指定辩护通知书》后,必须保证律师有十天的办案时间,区检察院才能结案;法援律师办案过程中可以先阅卷后会见,从而提高了辩护律师会见的针对性和辩护质量等。
四是到法院和检察院可以享受免费复印便利。1月,在该局组织召开的“三代表一委员”工作会议上,不少律师反映,到法院复印材料时,需要缴纳复印费;到检察院阅卷时,要么必须自带纸张复印,要么只能拍照阅卷,给工作带来不便。为解决上述问题,今年2月,经该局沟通协调,南海区法院同意了南海区法律援助律师只要持法律援助公函并作登记,即可以享受免费复印待遇的建议(复印卷宗的最终费用由南海区司法局向为区法院提供外包服务的公司支付);南海区检察院采纳了在优先使用拍照方式仍无法满足阅卷需求的情况下,可以持法律援助公函享受无条件免费复印的便利。(南海区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