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召开会议合力推进全区500人以上企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8月27日上午,禅城区司法局与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区工商联联合召开会议,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全区500人以上企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会上,四家单位领导现场为参会的500人以上企业代表,分别授予了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标牌。
会前,区总工会及各镇(街)工会,就全区500人以上企业工会组织、人民调解组织建立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统计数字显示,目前,全区有500人以上企业24家,其中:已经建立工会的企业18家,尚未建立工会的企业6家;已经建立人民调解组织的企业6家,尚未建立人民调解组织的企业18家。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文件要求,在2015年底前,要实现500人以上企业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在已建立工会组织的500人以上企业建立企业调解组织,如企业已成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依托其加挂人民调解组织牌子,合署办公;在未成立工会组织的500人以上企业同步建立企业人民调解组织和工会组织。
会议要求,未建立人民调解组织的企业,要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五有”的要求规范建立人民调解组织。落实调委会的办公场所,并根据需要为企业调委会选聘合适的组成人员。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文件要求,为加强企业人民调解组织力量,调动社会资源充实调解员队伍,500人以上企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应至少有1名律师担任调解员,该律师可以是所在企业法律顾问或企业工会法律顾问,或者是村(居)法律顾问。
根据《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禅城区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工作实施意见》的精神,各镇(街道)已基本将企业调解员纳入以案定补的补贴范围,企业调解员成功调处矛盾纠纷,可以领取适当的办案补贴。具体的纠纷认定、补贴标准、补贴数额、领取方法等,按所在镇(街)印发的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实施方案办理。
为加强企业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工作的指导,今年9月或10月,区司法局将会同区人社局、区总工会等相关单位,就全区500人以上企业人民调解组织建立情况开展一次检查督导。9月份,区司法局拟举办一次全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班,邀请企业调解员参加,以提高企业调解员化解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各司法所要和镇(街)、人社局、总工会加强沟通与协作,交流工作信息,通报工作情况,一起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共同做好对企业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司法所要加强对企业人民调解工作的日常管理和指导,将企业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业务数字统计、调解队伍培训等,一并纳入工作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