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狮山镇率先实行村居法律服务集中采购
近年,南海区农村集体组织经济活动日渐频繁,相关矛盾纠纷大量出现,为规避法律风险和维护自身权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法律服务需求日益增多。针对村居组织直接购买法律服务方式存在的诸多弊端,南海区司法局经过广泛调研和征询意见,向南海区委领导报告了当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购法律服务的情况,建议将此类采购纳入农村资产交易平台实行政府集中采购。该建议得到区委领导的重视,并转发到各镇(街)参考试行。
去年10月,南海区狮山镇率先落实这一举措,通知要求辖区内村委会采购法律服务费用项目,必须按照镇政府集中采购管理规定执行,即各农村自治组织、经济组织采购法律服务费用必须进行民主表决,报村(居)党总支部审批后才能组织实施。对采购金额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的采购项目必须按规定进入狮山镇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不执行规定的,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经手人自行承担,集体组织不予支付。南海区将村(居)法律服务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的做法,一是有利于降低采购成本,维护集体经济利益,使村(居)委受益充分的市场竞争获取优质高效法律服务。二是有利于实现村(居)务公开,保护村(居)民的知情权和决策权,消除群众疑虑,减少干民矛盾。三是有利于规范法律服务市场,有效监督律师介入和代理案件的情况,打击基层农村法律服务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四是有利于村(居)委廉政建设,通过公开透明的采购程序和严格的监督管理机制,有效规范采购行为,抑制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