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全面启动社区矫正心理矫治工作

发布时间:2013-03-14 14:53 来源:市司法局 【字体:

    近日,禅城区司法局与“佛山市阳光心态心理咨询服务中心”、“黄手绢心理咨询中心”签订合作协议,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全面启动禅城区社区矫正心理矫治工作。
    心理矫治是社区矫正工作中一种以人为本,体现人性化理念的新型的、独特的矫正手段。为更好地拓宽社区矫正工作领域,充分利用心理矫治这种专业性矫正手段,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禅城区司法局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关于完善社区矫正工作体系、创新社会管理的工作要求,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与心理咨询专业机构合作,高起点、高标准、全方位铺开全区社区矫正心理矫治工作。
    根据协议,禅城区司法局将与“阳光心态心理咨询服务中心”、“黄手绢心理咨询中心”共同合作,全面统筹,整体规划,构建区、镇(街道)两级社区矫正心理矫治机构,在区社矫办挂牌成立区级“社区矫正心理矫治指导中心”,指导各镇(街道)开展各项心理矫治活动,各镇(街道)社矫办成立“社区矫正心理矫治工作室”,开展日常心理咨询工作。开通社区矫正心理咨询热线,建立一支专业心理咨询志愿者队伍;构建社矫人员心理测评体系,运用“SCL90”(中文译名:90项心理健康测评问卷)、“情绪稳定测试”、“精神压力测试”等国际标准化以及非标心理测量问卷,对全体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心理状态测评;对有严重心理问题的社区矫正重点人群进行重点跟进、典型干预;开展社区矫正人员心理讲座培训活动,建立全区社区矫正人员心理健康档案等,努力打造具有禅城特色的社区矫正心理矫治工作品牌。
    目前,各项工作正在开展,由“黄手绢心理咨询中心”派驻专职心理专家,轮流到各镇(街道)社区矫正心理矫治工作室坐班,为社区矫正人员提供心理评估、心理治疗、心理培训、个人心理档案建立等专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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