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矛盾化解在村居 让群众说理更方便

发布时间:2016-05-04 09:40 来源:市司法局 【字体:

  将矛盾化解在村居 让群众说理更方便

  ——高明区专职调解员助力基层社会治理

  为进一步增强基层纠纷调解工作力量,加强基层治理工作力度,高明区组建专职调解员队伍,深入田间地头为群众讲理说法、调解说和,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村(居)一线,初步构建起覆盖全区各村(居)的人民调解网络。

  强队伍,完善配套,夯实基层调解力量。一是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招录专职调解员,目前72名专职调解员经过岗前培训已配备至各村(居),全区实现一村(居)配备一名专职人民调解员,所有专职调解员均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二是明确队伍建设方向和工作职责,对专职调解员工作职责、台账登记、调解协议、业务培训等方面进行全面规范,将专职调解员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增强专职调解员队伍的稳定性。三是设立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专项资金,通过“以案定补”方式加大财力资源投入,进一步调动专职调解员工作积极性。据统计,专职调解员队伍建立以来,共参与调解基层各类矛盾纠纷937件,成功化解纠纷917件,举办各类法制宣传380余次。

  建机制,联调联动,构建协同调解网络。一是健全区、镇(街道)、村(居)三级调解网络,落实基层调委会月度排查、季度研判、敏感时期防控制度,对专职调解员定期进村入户走访排查进行细化要求,做到矛盾纠纷发现得早、控制得了、处置得好。二是强化区域内资源整合与协同处置,每月由镇(街道)综治维稳中心、司法所牵头召开基层矛盾纠纷排查例会,对所辖区域内不稳定因素及复杂疑难纠纷案件进行定期分析研判,协调各部门落实处置措施。三是坚持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滚动排查和分析排查相结合,加强在重大节日和人群密集流动时期的集中走访排查,细化调解案件的分类记录,提升调解网络预警处置能力。

  聚合力,调援衔接,提升依法调解能力。一是加强与“12348”法律援助热线、公证、司法鉴定等部门协作,实行“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一村(居)”联系对接,指导村(居)专职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提升依法调解水平。二是对于调解不成功或调解终结的纠纷,指导和协助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实现人民调解与法律援助的无缝衔接,有效缓解诉讼、信访压力。统计显示,2015年高明区调处矛盾纠纷案件数量同比增加21%;调处复杂疑难案件数量同比减少50%,群体性上访案件数同比下降79%,基层调解工作在矛盾纠纷排查方面的前沿优势作用得到有效发挥。(高明区司法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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