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将“谁执法谁普法”纳入2016年绩效管理考评指标体系

发布时间:2016-10-09 10:26 来源:市司法局 【字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国家机关实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不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全面推进法治建设,进一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高明区普法办以“建设法治政府”为平台,积极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高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普法宣传工作,近日,经研究同意区司法局(区普法办)的申请,将“谁执法谁普法”纳入2016年绩效管理考评指标体系,将各行政执法单位的日常普法宣传工作纳入了绩效管理考评指标体系,此项考核共分为三个项目,一是办事窗口法治宣传(在窗口单位或窗口岗位增加法治宣传教育功能,运用公众服务窗口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二是节日法治宣传(结合“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法律法规颁布纪念日、行业宣传日、宣传周等主题活动,每年组织开展2次专题法治宣传活动);三是普法工作完成情况(完成区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其他内容)。

  区普法办将普法宣传工作量化后,通过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将相关普法宣传工作分解到各个执法部门,以绩效考核为抓手推进高明区普法宣传工作,为更好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高明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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