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物业管理纠纷调解组织建设取得阶段成果

发布时间:2013-08-27 14:50 来源:市司法局 【字体:

  今年以来,南海区司法局将物业管理纠纷调解组织建设作为今年人民调解工作的重点来抓,在区住建局的大力支持和各镇街的共同努力下,南海区物业管理纠纷调解组织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制定全区物业管理纠纷调解组织建设方案

  该局于今年1季度启动了物业管理纠纷调解组织建设工作,经过与区住建局多次协调商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我区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组建工作的通知》,建立了物业管理纠纷调解组织建设领导机构,明确了物业管理纠纷调解组织建设的工作步骤:一是建镇级物管纠纷调解组织;二是挑选成熟小区作为试点成立小区物业管理纠纷调解组织;三是在总结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完成入住率达到50%以上成熟小区的物业管理纠纷调解组织建设。

  二、全面完成镇级物业管理纠纷调解组织建设

  根据方案,各镇街道司法所与住房建部门密切配合,按市局的要求于6月底前全部完成镇级物业管理纠纷调解组织建设工作,物管调委会牌子统一挂在镇街住建部门,主要负责处理物业小区涉及业主委员会、物管公司、规划建设等较为复杂的小区物业管理纠纷。

  三、完成物业小区调解组织试点建设   

  在完成镇级物业管理纠纷调解组织建设的同时,各镇街道纷纷展开大型物业小区调解组织的试点工作,九江镇阳光海岸物业小区和桂城街道清华园物业小区被定为区的试点单位,各镇街道也分别确定了本辖区的试点小区。目前,区、镇两级物业小区调委会建设试点工作已全部完成,九江镇在完成试点基础上,已全部完成10万平方以上大型小区的物业管理纠纷调解组织建设任务。(南海区司法局  作者:卢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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