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公证处六项便民措施推动业务发展

发布时间:2013-12-11 09:04 来源:市司法局 【字体:

  近日,禅城公证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通过采取六项便民利民措施,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取得较好的工作成效。

  一是加强沟通联系。针对办证当事人前往居委会开具证明材料问题,禅城公证处加强与居委会等相关单位的沟通联系,听取意见建议。11月27日,公证处负责人及窗口工作人员与部分居委会负责人召开座谈会,介绍该处工作情况,认真听取居委会负责人对该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就居委会为公证申请人出具证明材料等相关问题进行了交流。

  二是摆放办证指南。禅城公证处对《办证指南》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更新,摆放在显眼位置,供群众取阅。《办证指南》明确出具证明材料的主体是多元化的,证明材料内容只限于知情的相关单位所掌握的具体情况,避免办证群众开具证明材料时一味前往居委会的问题出现。

  三是简化办证手续。禅城公证处在依照《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前提下,简化办证手续,如办理遗嘱、赠与公证的案件,只要有材料可以证明立遗嘱人与受益人、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则无需到村(居)委会等单位开具证明材料,有效减轻当事人、村(居)委会办事负担。

  四是灵活处理难题。当事人对部分证据举证不能时,禅城公证处采用灵活的方式处理,积极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如对老人死亡事实的确认,在证据形式上,可以是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殡仪馆出具的《火化证》、户籍地派出所的死亡注销户口证明、骨灰存放证、公墓证、死亡人员丧葬费及抚恤金审批表、人事档案等。如不能提供上述材料,还可以向死者的同事、旁系亲属、邻居核实。

  五是加强检查监督。全面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和“首问负责制”等工作机制,规定第一次接受咨询的工作人员必须给当事人留下姓名及联系电话,以便日后办证业务的联系和追踪。

  六是提供上门服务。申请办理公证的人群中,有一些是特殊群体,有的长年卧病在床,有的急症入院,无法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事项。在保证程序合法的基础上,禅城公证处力争实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积极推行上门服务和预约服务,为特殊群体提供更贴心的服务,将公证服务送入居民家中,送入病人的病床前,切切实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今年以来共为特殊群体提供上门服务47宗,得到社会的一致好评。(禅城公证处 杨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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