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律师尽心辩护,失足少年终获缓刑

发布时间:2013-03-20 15:47 来源:市司法局 【字体:

  近日,三水区公职律师为一起抢劫案的未成年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取得了较好的辩护效果。被告人伍某最终被宣告缓刑,得以重归校园。

  伍某原是一名在校初中生,2012年4月的一天在社会青年何某、陈某的纠合下共同抢劫了一名孤身女子,当时伍某仅负责望风。案发后三人均被抓获,伍某因不满16岁而取保候审。案件经过侦查、审查起诉,很快被移送到三水区法院审理。

  由于伍某是未成年人,三水区法律援助处依法指派了一名公职律师担任伍某的辩护人。律师经过认真地阅卷,并与伍某深入交谈后,认为伍某被认定参与犯罪的证据是充分的,但伍某在归案后有协助公安机关抓获主犯何某的立功情节,而公安、检察机关均未提及。为此,律师依法到派出所请办案民警为伍某的立功表现出具了证明。最终,律师为伍某确立了以立功情节为主辩方向,并兼顾从犯等其他从宽情节的辩护方案。

  经审理,法院全面采纳了律师的辩护意见,对伍某减轻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两年。伍某父母收到判决书后,感激地对律师说:“没想到政府律师为儿子的刑事犯罪案件如此尽心办理,就凭这一点,儿子今后再不学好,就太对不起政府了”。伍某也再三表示今后一定要重新做人,重返校园认真学习,不辜负政府的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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