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全面开展交通安全法制宣传 普法教育展现新气象

发布时间:2014-02-17 11:45 来源:市司法局 【字体:

图为高明区开展“122交通安全日”现场

图为高明区交警大队开展“交通法规进校园”普法宣讲活动

图为交通法规移动宣传版在企业中巡展

  2013年,高明区全面开展了交通安全法制宣传活动,高明区普法办根据高明区交通安全普法宣传的实际情况,确定了以高明区交警大队为交通普法宣传主要力量,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一起,扎实开展了“交通法规五进”、交通宣传主题日等普法宣传活动,积极推进实施文明交通普法行动计划,创新普法宣传模式,加强文明出行宣传教育,普及交通安全常识,着力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使交通安全普法教育展现新气象。

  一是以源头管理为着重点,预防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高明区普法办与高明区交警大队民警一起深入到客运企业、单位,以检查督促安全出行规章制度落实情况为抓手,加强对客车、校车、出租车等客运车辆的安全检查和驾驶人的安全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客运企业领导、管理人员、车主、驾驶员进行安全普法宣传教育,切实强化驾驶人提高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意识。2013年,高明区普法办与高明区交警大队结合“创建交通安全示范单位”、“安全文明驾驶人”等评选活动,深入高明汽车运输公司、奔达汽车出租车有限公司、佛山高明基业冷轧钢板有限公司、高明边防检查站等十几个企事业单位开展交通安全普法宣传活动,以宣传片的形式,向参加普法培训活动的人员展示各种因违章造成的交通事故现场照片,给参训人员以心灵上的冲击,从而在源头上防范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

  二是以重点阶段为切入点,大力开展主题宣传。以“五进”宣传为基础、在“创文”、“122交通安全日”、安全生产月、各类交通违法专项整治等活动中,精心组织,将交通安全宣传与各主题日的特点结合起来,通过在媒体发布通告、组织记者采访报道、开展交通安全专题知识讲座、设置公益宣传展板、张贴交通安全提示、悬挂宣传横幅、向群众散发宣传资料,把执法、宣传、服务三者结合起来,集中开展了一系列主题宣传活动,突出了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提高宣传效果。 2013年共组织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7场次,开展交通安全讲座55场次,编发宣传资料5万份,媒体采访6次,取得了专题宣传活动的良好效果。

  三是以创建示范单位为结合点,推进社会化宣传。2013年高明区普法办、高明交警大队充分依托行政资源、社会资源,通过开展创建评选交通安全文明示范单位活动,深入企业、学校、农村、社区等,采取知识讲座、以案说法、播放交通安全教育片、漫画宣传栏、宣传手册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普法活动,进一步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掀起交通安全宣传热潮。在交通安全知识宣传进校园方面,开展别开生面的“交通小警察”教育培训,着力推进“小手拉大手”活动,倡导学生家长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同时,加强对孩子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良好交通安全习惯的培养,积极配合学校和交警部门做好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据统计,2013年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活动进企业33场次,进校园27场次,进农村2场次,进社区9场次,高明基业冷轧钢板有限公司、高明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和高明区明城镇明城小学三个单位荣获省市级交通安全文明示范单位的荣誉称号。

  四是以阵地建设为着力点,扩大宣传力度。高明公安交警大队按照高明区普法办的工作要求,根据普法宣传需要在接待大厅、宣教室设置宣传展板,摆放多种交通安全宣传资料,为办事群众传播交通安全信息、提示,使宣教室真正成为交警大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区普法办及时更新全区100多个宣传栏内容,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普及交通安全常识。积极联系相关部分协调新闻媒体,通过电视台、电台专题节目、报刊专版专栏、跟踪报道等形式,及时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交警部门的新动态、新举措,宣传先进典型事迹。此外,利用区内户外LED显示屏、依托高明公安微博网站、车主小秘书等平台,经常性地发布各类交通通告、办事指南、交通指引提示、交警工作动态等信息,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据统计,2013年交警部门在报纸刊登交通安全宣传报道39篇、协助制作电视节目17条、广播播音18人次,制作电视(广播)公益广告9条,公安微博发帖109条。

  2014年,高明区普法办与高明区交警大队,将继续开展交通法规“法律六进”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各种宣传载体将交通法规的宣传深入人心,为共建“和谐高明”出一份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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