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方式,法援条例宣传咨询活动有声有色

发布时间:2013-09-24 11:12 来源:市司法局 【字体:

  8月底至9月初,为纪念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实施十周年暨《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实施十四周年,区法律援助处及各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采取了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活动,特点突出,效果鲜明。

  一、贴近群众,阵地下移

  为了有效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区法律援助处精心筹划开展活动的时间、地点和活动方式,下发通知进行专门部署,并提出了相关要求。为了使活动更加贴近基层和群众,本次法律援助宣传活动主要采取各司法所主办,镇(街道)部门协办,区法援处派员参与的运作模式进行,将大型户外法律援助咨询宣传活动的主场下放到各镇(街道),同时选取外来人员密集区、大型厂企、中小学校、商业广场等地作为宣传主阵地。据统计,本次宣传活动共设点8处,参与律师事务所20余家,参与工作人员近100人,接待群众近5000名。

  二、突出实效,方法务实

  为了提高宣传活动实效,宣传活动方式并不满足于宣传层面,而是着眼于能当场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入手,切实提高群众的满意度。为此,区法援处组织各镇(街道)法援工作站发动多个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分别携手各驻点挂钩村居的律师事务所、劳动社保、综治、工会、城管、妇联、交警、检察院等单位,一边运用各种形式向群众宣传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途径和方法,一边着重当场解决群众提出的工伤、工资、社保、劳动合同、房屋租赁、妇女权益保护等实际问题,确保群众满意而归。活动期间,现场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宗,移送相关部门处理近10宗,代写法律文书7份,解答群众各类法律咨询1400余人次,群众满意率接近100%。

  三、贴近时代,手段新颖

  宣传活动中,不仅有报纸、广播,电视、宣传单等传统宣传形式,还与时俱进,综合发挥新浪微博、图片展览和文艺汇演、法律知识有奖问答等喜闻乐见的新形式,扩大活动的影响,让不能到达现场的群众一样可以享受优质法律服务。如九江司法所利用官方微博对活动进行现场直播报道,并提供在线法律咨询,实现了场内场外、线上线下实时互动交流。

  四、贴近民生,内容独特

  为避免活动曲高和寡,各司法所从实处着眼,将抽象的法援工作具体化,并结合实际工作,制作了一些贴合当地民生实际的特色宣传内容。如九江司法所结合佛山法院判决精神和本地实际情况,制作具有本土特色的维权小册子,内容涉及到群众关注度高的婚姻家庭、交通事故赔偿、劳动纠纷、民间借贷、买卖合同、村务管理等,该维权小册子更加注重实务操作、减少理论讲述,让群众更容易理解并实践法律。(南海区司法局 陈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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