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法援处采取三项措施推动妇女儿童法援工作新发展
为全面开展妇女儿童法律援助维权工作,南海区法律援助处结合全市“创文”,采取三项措施积极推动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发展,有效维护广大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一是完善妇女儿童维权网络,窗口服务功能见成效。南海法援处在区妇联设立了法援分支机构--妇女儿童权益部,依托八个镇街司法所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各工作站内设立青少年法律援助维权岗,同时,开通了12348法律服务热线和青少年维权热线,充分利用我区律师资源,安排律师在区法援处的律师接待室和妇联权益部等法律服务窗口做好接访咨询工作,使有需要的妇女儿童足不出户就能随时随地都可以获得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2012年,全区共接待妇女来电来访法律咨询4275人次,未成年人来电来访13人。其中,办理了涉及纯女户的案件5件,涉及残疾儿童的案件5件,受援对象为妇女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11件;民事案件共援助妇女201人,未成年人270人。
二是健全法律援助机构沟通协调机制,提高维权能力。为畅通妇女儿童申请法律援助的渠道,南海区法援处进一步密切与区妇联、工会等的沟通和联系,到区妇联、区工会、区团委和镇街司法所开展调研。针对如何开展妇女儿童权益维护的宣传工作、加强法律援助的相关策略进行探讨,就如何发挥各自资源优势,共建工作平台、形成社会合力,进一步加强对妇女、未成年人等困难群体和弱势群体的关爱工作等方面形成共识。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法援工作的机制,形成可行性、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积极推行工作站受理与办案分离的原则,鼓励基层法援工作站积极受理案件,方便妇女儿童维权。此外,涉及妇女儿童的部分法律援助案件,采取与区妇联合作办案的方式,较好地保障了妇女合法权益,同时大家在参与办案过程中掌握了办案技巧,提升工作效率与质量。
三是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妇儿权益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南海法援处建立了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的机制。常年分别在南海电视频道、《珠江时报》播放、刊登法律援助公益广告和法援专版,在每年9月的《法律援助条例》的实施周年纪念日,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主动与挂钩村居的律师、妇联、工会等部门联系,争取多方力量共同参与宣传活动,提高维护群众权益的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