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四大抓手”助力“扫黑除恶”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18-04-10 15:04 来源:市司法局 【字体:

  南海区司法局切实履行司法行政职能职责,采取四项有力措施,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一是抓组织,明晰职责要求。成立南海区司法行政系统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局党组成员担任正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各下属单位负责人为小组成员,负责研究部署专项斗争工作。二是抓排查,降低风险发生几率。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服刑人员和安置帮教人员涉黑涉恶问题整治工作的通知》,明晰管控要求。开展社区服刑人员的摸底排查活动,鼓励安置帮教人员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细化工作监管,及时掌握“两类人员”思想动态,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交和反馈机制,防止黑恶势力的渗透和不良影响。三是抓引导,凝聚律师正能量。引导律师依法依规参与“扫黑除恶”斗争,坚决贯彻“三不准”原则,即不准违反法定程序非法办案、不准利用非法律因素辩护、不准出现借机进行炒作。要求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时,及时向区司法局备案。四是抓化解,巩固基层防控阵地。发挥基层司法所职能优势,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群控网络,发挥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的信息资源优势;开展矛盾纠纷排查专项活动,聚焦黑恶势力犯罪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及时发现并报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筑牢社会稳定“第一防线”。(南海区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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